宋华琳教授主讲“中国政府规制的法律原理”

发布时间:2017-12-15浏览次数:681

通讯员:(张茜平)

129日晚,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以“中国政府规制的法律原理”为主题在我校文添楼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我校宪法与行政法学系戚建刚教授主持,众多法科研究生到场聆听。



宋华琳教授主要围绕七个问题展开:第一,什么是规制。宋教授认为传统行政法过于关注司法审查,忽视了新政过程、行政规制,而在中国语境下要注意规制、监管、管制、规管的异同。规制包括社会性规制和经济性规制;第二,为什么要规制。宋教授提出不充分的信息、邮政普遍服务、不平等的议价能力、稀缺性的资源配置、分配正义和社会政策的适用等问题需要政府进行规制;第三,规制法的定义。规制分析也是政策分析,规制法就是对这些政策的法律化表达;第四,中国式行政规制的生成。宋教授表示发达国家是从自由放任的市场走向有规制的市场,而中国则是由全能型政府走向规制型政府,某种意义上是“规制国家”的反向制度演进之路;第五,中国行政规制体系。宋教授认为规制职能与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政策形成职能未分离,因此需要强化规制机构的专业性、规制的信息化、规制的自主性和规制的理性化;第六,中国的行政规制形成。宋教授提出要丰富行政规制的工具箱,并改进规制的标准;第七,政府规制中的合作治理。宋教授着重强调了合作规制的合法性问题。



提问环节中,多名学生积极主动地提出向宋教授请教,宋教授一一回应,戚建刚教授与宋华琳教授亦进行了精彩的学术互动。



最后,戚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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