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青律师谈反避税的经典案例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740

1210日上午,以“反避税的经典案例安排”为主题的讲座在我校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律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黎江虹教授隆重介绍了叶永青律师的实务成就,对其作为税法实务专家为师生们开展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叶永青律师亦对此次邀请表示衷心感谢。

随后,叶永青律师结合多个国际反避税经典案例介绍反避税安排的一般思路和原理,主要讨论了法律实务中进行反避税安排活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首先,叶永青律师介绍了国际反避税与国内反避税的区别。主要有两种区别:其一,在税种层面,国际反避税主要针对所得税,而国内反避税则涉及多类税种;其二,在主体层面,反避税实质是一个主体平衡的过程,国际反避税主要是国别之间的平衡,而国内反避税则涉及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平衡。他通过对一个国内公司演变为一个跨国集团的过程梳理指出,基于国别间税法的差异而产生税收漏洞,进而为公司商业活动产生避税的空间。

其次,叶永青律师基于税收的基本逻辑介绍了反避税应重点关注的对象。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纳税主体的确定,应结合交易类型对纳税主体进行区分。他指出,国内对纳税人的性质区分研究不足,实际上每个税种下的纳税人性质都具有差异,研究反避税不能忽略主体研究;二是税收管辖权的确定,纳税主体和交易性质间的连接是管辖权,不同国家所采用的管辖原则影响纳税人税收的缴纳,这也是跨国公司避税的常用手段;三是应税所得的确定,应从交易类别划分、交易定价、征收管理的需要三个方面明确应税所得额。

叶永青律师特别强调,在进行法律分析时应基于基本的逻辑和思路,而不是仅仅凭借直觉判断。在分析反避税案例时,应基于法律性质、纳税主体、税收管辖权、应税所得、纳税义务的一般逻辑思路,按照顺序进行逐层分析归类,既要判断结果又要明晰原因。

最后,叶永青律师运用反避税的一般思路对经典反避税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苹果公司离岸关联方交易”一案,可知苹果公司整体避税思路正是基于税收的基本逻辑展开,即确立一个合理的纳税人、构建交易、把两地连起来、确保双方的管辖权不受影响、制造管辖空间使税负不下降。谈到避税的核心要素即价格时,叶永青律师又通过“德发税案”和一个转让定价案例介绍了可比性问题,他认为应注意以下五点方面:产品的可比性;交易条件和安排;功能和风险安排;选择可比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调整。叶永青律师通过一个间接股权转让反避税案例总结道,反避税案例的一般思考逻辑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搭建税收理论的逻辑框架,第二层是考虑如何安排交易和证据。



讲座末尾,各位同学结合自己学习上的困惑纷纷向叶永青律师提问,叶永青律师一一解答。而后黎江虹教授为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黎江虹教授认为税法知识的复杂性所要求的理论深度决定了税务律师的高度,我们既需要学习税收知识还需要掌握民商法知识。最后,黎江虹教授再次对叶永青律师表示感谢,并希望叶律师能常来中南传经授道。讲座在一片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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