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开展十二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621

通讯员(张贵声)127晚上,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十二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在文添楼311教室举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与此次活动,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袁野同志主持



本次活动以新思想,学新党章,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主题。活动伊始,袁野同志就本次支部活动的主题和议程作出说明。此次活动共有项议程:第一项议程,袁野同志汇报支部党费缴纳情况;第二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第项议程,全体党员同志重温入党誓词和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第项议程,支部成员就关于主题内容的自由讨论发言。

袁野同志对十九大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的背景、必要性和基本考虑作了说明,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基本的介绍和解读他强调,作为一名博士生党员,我们不仅应该从“新党章”中不断学习提升自我,还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新思想”进行专业性的探讨和解读。



支部各位成员结合自身的专业方向和切身感悟积极地发表了对于十九大“新思想”和“新党章”的体会。其中民商专业的赵丹同志认为,新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于其指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对我们党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党员应当积极反思自我,跟上新思想的步伐。社会治理专业方向的叶强同志谈到,新思想中“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对公民有序地政治参与、党员对于组织生活的参与有了新的要求,同时习主席的新思想对于社会治理理论的新提法也对自身专业学习过程中有巨大的指引作用。宪政专业的唐冬平同志从宪法与党章的关系出发,结合党的组织机构和我国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协商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较为深入地分享了新时代背景下执政党与参政党合作模式的思考心得,等等。

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各位支部成员在各自的党员手册中认真记录。会议的最后,主持人袁野同志对整个会议内容进行简短总结。他提出,党章是党内法规的宪法,是党的总规矩,作为党员我们应该时刻以党章来约束自己,做到科研与党建两不误。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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