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贤兴检察长主讲虚假诉讼与虚假仲裁的防治

发布时间:2017-12-22浏览次数:1338

通讯员(靖珍珍 陈仁凤 邹瑾)1219日下午,法律实务大讲堂“虚假诉讼与虚假仲裁的防治”主题讲座于文泰楼316举行,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贤兴担任主讲人,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永清,法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李小娇老师出席讲座现场,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本次讲座由律师与公证学院执行院长王永强副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王永强副教授对马贤兴检察长的一系列成就进行了介绍,他表示马检察长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知识,同时他对本次讲座的内容充满期待。关于虚假仲裁与虚假诉讼,马检察长认为它们是一对孪生兄弟,是侵害社会诚信的一对毒瘤,全社会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和警惕,必须从严打击和惩治,还法律以公信。


马贤兴检察长围绕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治、虚假仲裁的成因及相关防治制度的完善两方面进行了讲解。他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的惩治力度为虚假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依据。虚假诉讼作为一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行为,其常见形态包括欺诈型虚假诉讼和串通型虚假诉讼,马贤兴检察长结合实例对两种形态进行了具体说明,并归纳得出串通型虚假诉讼所具备的形式要件合法性、当事人关系特殊等特征。

就虚假诉讼的成因,马检察长从司法理念偏差、证据规则漏洞、立法漏洞三方面予以了说明,他以宁乡某企业串通伪造虚假债务为例对司法实践中大额现金交易是否应予以保护进行了探讨。在以上基础上,马检察长介绍了天心法院“诉讼打假”的初步成效,他指出从2013-2016年间天心法院启动了百余件案件的复查、再审程序,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虚假诉讼的系统治理,马检察长强调需要政法各家共同发力、民事制裁与行政处罚并重同时突出刑事责任。


在虚假仲裁的成因方面,马贤兴检察长列举了社会诚信缺乏等“五缺”和司法理念失衡等“五失”,并指出相关制度存在的漏洞。为填补法律漏洞,他强调需要不断修正《仲裁法》等,建立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黑名单等制度。最后,他呼吁法学界为“诉讼(仲裁)打假”提供理论支持。


在互动环节,在场同学就“合法有效的交付凭证的认定”、“如何保障仲裁既能高度自治又能防止虚假仲裁”等问题进行了提问,马贤兴检察长、王永强副教授进行解答,现场学术氛围十分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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