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应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暨第一批法律实习生结业总结会

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613

通讯员(张 瑜 刘 璇1225日,我校党委书记栾永玉、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应邀赴河南郑州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暨第一批法律实习生结业总结会。


  

“四巡这一年”公众开放日分为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旁听案件庭审,座谈交流三部分。在座谈交流会议的发言环节中,栾永玉书记代表我校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诚挚邀请和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盛赞第四巡回法庭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司法改革贡献着不可磨灭的重要力量。法学法治人才培养是司法部门和高校的共同使命,离不开双方的通力协作。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阵地,我校坚持履行提高法学教育质量与促进司法改革的重要职责,在与第四巡回法庭的合作中,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巡回法庭是法科学子梦寐以求的实践学习平台,本次交流机会必将成为他们法律职业生涯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栾书记也表示第四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合作不仅是对我们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更是对我们的鼓励与鞭策。他希望双方能够以实习法官助理计划为起点,乘着一流法学学科的润雨春风,在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科学研究等多方面通力协作,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第四巡回法庭依法治国的优良平台、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作用,力争更好实现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责与人才培养使命,共筑公正司法的未来。


 

“四巡这一年”公众开放日活动结束后,研讨会受邀嘉宾于四巡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我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在会上发言,他分享了自己对当庭宣判制度的四点感想:第一,钦佩第四巡回法庭的勇气,当庭宣判制度要求法官具有突出的法律水平与社会洞察力,否则判决的专业水准会受到影响;第二,祝贺第四巡回法庭所取得的成绩,在当庭宣判规则的严格规定和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当庭宣判制度的试行效果良好,成功率达到48.98%;第三,从巡回法庭开始实施当庭宣判,是很好的改革切入点,在示范意义和制度效果层面将取得双赢,当庭宣判亦将促进法官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案件审理工作,从而提高法官素养;第四,当庭宣判制度可以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减少了各方面的干预可能性,更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能够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契合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和方向。随后,陈教授以旁观者的角度就当庭提出的证据如何适用与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两方面提出对当庭宣判具体适用情况的疑问。


 


 


第四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结业总结会在下午的四巡十五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各法学院校的全体嘉宾参与此次总结会。我校法律实习生张瑜介绍了评优工作相关情况,徐涤宇院长、陈柏峰副院长为优秀实习生颁发奖状。徐涤宇院长代表我校法学院发言,他引用习近平同志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指导性表述:“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要把学习同思考、观察同思考、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保持对新鲜事物的敏锐。”指出第四巡回法庭开展实习助理法律实践计划,为青年学生建立了很好的学习与实践的平台。实习助理法律实践计划,是新时期法学教育的一大创举,为培养能力全面、素质过硬、基础扎实的法学人才提供了机遇。徐院长表示,与第四巡回法庭合作开展实习助理法律实践计划,既是学校之幸,更是学生之福,它能够有机结合理论前沿与实践前沿,为发展法学、完善司法提供营养。他代表我院感谢了第四巡回法院提供的实习机会,希望合作能够延续下去,共同谱写法学教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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