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17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739

通讯员(靖珍珍 刘 璇 邹 瑾)12月26日下午,法学院在文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新增研究生导师培训会。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主持此次会议,出席会议现场的老师有院新增博士生导师张忠民教授以及九位新增硕士生导师,包括诉讼法学系郭倍倍副教授,社会治理法治专业徐明副教授,理论法学系黄泽敏老师,民商法学系徐小奔老师、李俊老师、刘征峰老师,经济法学系郭红欣老师、石一峰老师,国际法学系黄志慧老师。院研究生办公室胡亚飞老师、柴改仙老师出席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黎江虹教授对新增导师表示祝贺和欢迎,她强调导师是培养优秀研究生的关键因素,新增导师们更是学院未来发展的核心力量,并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学院研究生报考及招生的基本情况及研究生的培养流程,希望新增导师积极投入研究生培养之中,助力一流学科建设。



之后,黎江虹教授主要围绕研究生培养环节、学位管理和评价体系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在培养环节,黎教授指出生源质量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近几年在学校以及学院相关举措的引导下,我院生源质量不断提升。在培养过程中每位导师每年指导的学生不能超过5人,黎教授建议导师们积极申报课题,注重研究生课堂的创新,多创造平台与学生互动,与学生建立亲密的学术引导关系和人格培养关系。



就学位管理,黎教授通过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分析了“问题论文”和“不合格论文”的问题,并围绕相关规定对问题论文、不合格论文的具体情形、处理以及相关主体的责任进行介绍。针对评价环节,黎教授表示未来学校将采用学生评价、科研指标及教学督导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机制来评价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学院内部也会采取奖惩制度考评研究生工作。黎教授希望导师们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使学院研究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最后,在讨论环节,各位导师积极交流研究生培养的相关问题。张忠民教授就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改问题进行提问,郭倍倍副教授、黄泽敏老师、徐小奔老师围绕专硕与学硕的导师分配、留学生硕士的指导等问题展开讨论。部分有本科教学教学任务未能到会的导师通过后续培训学习了我校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章制度。

本次会议的召开,体现了法学院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视,在学院领导与研究生导师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培养将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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