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公法青年学术工作坊”第一期:曾韬主讲斯门德的国家法学说

发布时间:2018-01-19浏览次数:996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为充实学术研究交流机制,满足处于不同阶段的学术作品的孵化需求,秦小建副教授于近期倡议和策划了以我院青年公法教师为参与主体、尚未达到成熟形态的作品为讨论对象的“中南公法青年学术工作坊”。此项学术活动的第一期于201817日下午举行。在此次活动中,秦小建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曾韬老师担任主讲人,张青波副教授、江登琴副教授、谭冰霖老师、付婧老师、石世峰老师、陈明辉老师、查云飞老师和唐冬平博士研究生承担与谈任务。


曾韬老师主讲的题目为《使国家深入人心的宪法解释——斯门德国家学说介绍》。曾韬老师在报告中首先指出,斯门德援引人文科学的认识论(Epistemologie der Geisteswissenschaft),将国家建构为国家成员的意义体验之整体的文化现实,目的在于克服理性的滥用和历史主义的僵化,因为这一认识论排斥以作为客观意义体系的抽象国家理论或者国家的历史图景作为认识国家的唯一路径、并进而以功能主义的视角批判性地对待国家或者以历史主义的视角固化国家的做法,要求在认识客观意义体系、具体国家生活、个人、集体等各种文化现实的要素之间的整体关联的基础之上,对作为文化现实的国家进行理解性的描述(verstehendes Beschreiben)。曾韬老师随后介绍了斯门德的国家观念在宪法理论层面的后果。基于作为精神现实的国家需要得到不断地实现、更新、续造的必要性,也即国家整合的必要性,宪法的根本功能被斯门德界定为国家整合。从此种功能定性出发,一国之宪法既不是宪法文本本身,也不是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而是特定国家具有个性化的整合体系。在国家的整合体系之中,制定宪法承担着国家整合的推动和规范作用,而制定宪法的解释必须以国家整合体系为语境。最后,曾韬老师在宪法教义学层面梳理了斯门德依据整合理论、通过教义学建构促进国家整合的具体尝试,并结合具体历史语境指出斯门德的尝试的积极意义。例如斯门德将基本权利解释为国家整合的质的要素,在魏玛时代的语境之中,如此定性基本权利有利于克服对基本权利的防卫功能或者基本权利的改革蓝图功能的过分强调,使基本权利从意识形态对立的战场转化为政治共同体的统一的旗帜。


随后各位与谈人对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极富启发意义的评议和批评。张青波副教授指出应该考虑整合理论与系统论之间的关系;石世峰老师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在国家能力方面获得广泛认可的国家,整合理论是否具有借鉴的价值,并要求主讲人进一步阐明整合理论在宪法解释方面到底有何种具体要求;查云飞老师要求主讲人进一步阐述清楚整合理论在政治概念上到底与凯尔森的国家学有何种差异;江登琴副教授指出了报告中存在的若干疏漏,例如没有指出整合理论在选举法问题上受到的批判以及没有指出整合理论在德国联邦制度上的实际影响;谭冰霖老师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指出了报告在行文方面的不友好性;秦小建副教授认为报告的若干环节的论述不充分,很多问题的介绍处于浅尝辄止的状态,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补充。陈明辉老师在肯定报告对于主讲人自身的学术积累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指出其在学术发表上的缺陷,建议主讲人进一步关照我国现实,考虑整合理论与我国既有整合机制的契合之处。付婧老师认为,主讲人强调整合理论的国家观念是一种健康的国家观念失之武断,健康的国家观念应该通过观念的自由竞争显现出来。此外,报告文本在其看来存在不少写作上的不足之处,例如报告仅仅聚焦于斯门德的理论本身,没有展现同时代其他德国学者的不同意见,难以为读者提供一个充分和易于理解的介绍。唐东平博士认为报告人应沿着从社会生活到国家生活的完整链条进一步阐明整合理论对于社会中的各种制度有何种影响。

本次活动现场气氛活跃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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