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协社矫志愿者专题教育培训会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8-03-20浏览次数:85

学生记者(郑文莉 龚寒梅 章鹏 周志康 赵云昌 康聪 张琼)318日上午,由刑事司法学院周凌副教授主讲的社区矫正培训会在我校文澜楼展开。此次培训旨在增强我校参与社区矫正活动志愿者的专业性,使志愿者的工作水平能够得到整体提升。



会议伊始,周老师在宏观上介绍了中国社区矫正的现状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之后,重点说明了社区矫正的工作模式。并且强调社区矫正工作者应当处于 “每个人都要清楚自己要做的事情”的状态。随后,周老师阐述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即社会工作不同于做公益,其本质是助人自助;宗旨是发展和强化个人潜能、协助个人解决问题、预防社会问题发生、促进社会发展。因此,工作者需要有开放的知识体系,独特的工作方法和价值观念,能够充分利用一切有关的个人、家庭、团体及社区资源。



他向大家解释了“人为什么要犯罪?”这一问题。他认为,从表面上看犯罪是罪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侵犯别人的权利,但是实际上犯罪都是行为人与他人在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中存在问题,造成冲突无法解决而产生的。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化不能”。 行为人不能通过符合社会化交往要求的方式实现自我目的,因此只能通过“反社会”方式来实现。

在实施社区矫正的意义上,周老师认为社区矫正是犯罪人恢复或学习社会化能力的必经之路,对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可以尽量避免监禁对其社会化能力造成的不必要的伤害,同时在社区中有针对性的修复其社会能力;另一方面,他主张已经被处以监禁刑的犯罪人,如果刑满释放则会使得社会缺乏对其进行监控的正式手段,其缺乏的社会化能力则无法有效恢复,导致再犯罪的可能增加,应该通过假释使其逐步学习与恢复社会化能力,以此来达到教育目的。

最后,周老师强调,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效果也是不完善的,这就需要社区矫正的志愿者们用正能量去感染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在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的同时,志愿者一定要注重保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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