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知经济法和社会法

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929

通讯员(钟毓洁 杨雅淳 余瑾)422日晚,“重新认知经济法和社会法”主题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经济法学系徐智华教授对讲座进行评议。众多本科生、研究生到场聆听。我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主任、经济法学系韩桂君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韩桂君副教授即向在场同学介绍了赵红梅教授的学术背景、研究方向以及在经济法和社会法上的系列研究成果,并对她的到来表示感谢和欢迎。赵红梅教授主要从对经济法和社会法的认知现状和如何重新认知经济法与社会法两大板块来阐述本次讲座的主题。

在第一板块中,赵红梅教授主要从法学理论和方法论两个层次展开剖析。她批判性地指出经济法和社会法的理论线索绝不仅仅只是社会本位与实质正义,社会本位本身的定义就是宽泛而又复杂的,经济法与社会法二者其实并不处于同一学术平面上。就方法论角度而言,赵教授强调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学术研究方法有其一定作用,但在推动法学学科总体建设上无法发挥绝对的贡献作用。在劳动法和经济法研究过程中,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会导致研究范围面狭小、研究视野受限。赵红梅教授还强调到经济法本身并不是第三法域,公私交叉与融合不等于经济法,其只是在客观上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在如何重新认知经济法与社会法中,赵红梅教授运用“棉袄半截袖”和“医院科室关系”的生动比喻说明了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重新认知经济法与社会法不能自说自话,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学科的扎实基础是对展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前提。她通过列举《民法总则》、《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结合网约车、公益诉讼和医患关系等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说明经济法、社会法与其他学科的密切联系。



黎江虹教授在评议中指出赵红梅老师看问题的视角多元化、全方位,想法独特,预示着立法未来的发展方向,讲座中对个人能否提起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实施等问题的评述让人耳目一新。徐智华教授从社会法角度展开评议,对赵教授提及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在于劳动双方的相互管制而在于同理心,经济法不是第三法域等问题表示高度赞同。



讲座最后,韩桂君副教授总结了本次讲座和评议的主要内容,呼吁在场同学关注经济法、社会法在未来的学术发展并积极投身经济法、社会法的研究之中。讲座内容丰富,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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