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隆修教授主讲研究生创新课程 “晚近国际私法的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223

427日至430日,以“晚近国际私法的新发展”为主题的研究生创新课程于我校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开展。应我校副校长刘仁山教授邀请,我国台湾地区著名国际私法学者、东海大学法律学院荣誉教授、我校客座教授陈隆修先生担任此次创新课程的主讲人。我院国际法系向在胜教授担任主持人。山东大学法学院许庆坤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孙尚鸿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吉文副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吴文汀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陈丽平博士、湖北工程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余提博士、王杉月博士,我校副校长刘仁山教授,法学院尹生副教授、钟丽副教授,黄志慧博士以及众多国际法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到场聆听。



课程伊始,向在胜教授介绍了陈隆修教授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以及与我院国际法学科的渊源,对陈教授的传道之行表示热烈欢迎。陈隆修教授回顾了自己的求学经历和研究心得,表示本人一直把中南大作为自己的母校,再次回到母校和诸位先进、师生交流倍感亲切。



此次课程共分为四讲,陈隆修教授分别从“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选法规则”、“美国选法革命及其启示”“中国思想下的全球化管辖规则(上)、(下)”深入分析晚近国际私法的新发展。

在第一讲中,陈教授指出,西方国家主导制定的诸多规则对第三世界国家有失公平正义,我们应保持足够的清醒和警惕。中国几千年来的“王道”哲学、“礼运大同”思想及“不患寡患不均”的至高政策,是与联合国1948人权宣言、1992Rio宣言及2002约翰内斯堡宣言的思想是一致的,故而21世纪的全球化法学自然应顺理成章的以中国“王道”思想及联合国上述宣言为共同核心、基本政策。在全球化法学不断碰撞与发展过程中,国际私法的规则将改变国内法的规则。随后,陈教授还介绍了分割方法在选法规则中的重要意义,批判了欧陆对强行法的盲信。



第二讲,陈教授以美国冲突法革命为主线,介绍了美国选法规则的发展过程,详细讲解了冲突法革命中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理论,他认为政府利益分析理论是充满智慧的创举,但同时也存在严重不足。此外,他还介绍和评析了里斯教授的“最重要联系”理论,虽然其发展迅猛,但其也并非如某些学者所言“已完全取代柯里的理论”。

第三讲和第四讲,陈隆修教授介绍了英国、美国和欧盟的国际管辖权基础理论,认为一国的国际管辖权规则深受其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随后他结合具体案例详细介绍和评析了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止反言、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原则、先系属优先原则、最低限度联系规则等。



系列课程最后一讲结束后,刘仁山教授作总结发言。他对陈隆修教授远道而来传经送宝再次表示感谢,希望陈老师以后常回母校。他强调,陈老师致力于国际私法研究凡四十载,述以有证、贯论中西,他的书和观点具有深厚的比较法功底,指出了西方国家的制度设计存在无法克服的弊端和漏洞。现在我们处于非常好的时代,我们距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越来越近,中国的国际私法学者应对中国思想下的国际私法理论充满信心,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为世界国际私法规则贡献中国方案和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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