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2062

全体法学专业学生: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拟于近期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获得教育部认定的国外正规大学法学专业交流项目的邀请信或录取函的法学专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关于《细则》的补充说明

1、第三条第三款更改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和作为师资储备人才赴国外攻读学位的,不再接受本基金资助。”即获得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推荐资格的仍可申请本资助。

2、因资助产生的税费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14日——5月16日,个人申报。本人依据《细则》提出申请,填写《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流项目录取证明、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收入证明,已获其他资助的需提供资助证明件。

2、5月17日——5月18日,各学院(中心)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5月18日下班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郝新春的OA,纸质申请材料按汇总表顺序交至文治楼616。

3、5月21日——5月30日,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获选名单。

4、5月30日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获选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616,郝老师,联系电话88386016

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507,曹老师,联系电话88384327

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111,陆老师,联系电话88386931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204,彭老师,联系电话88386452

知识产权学院:文泓楼203,吉老师,联系电话8838674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治楼512,李老师,联系电话88386072

  

  

  

  

中南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基金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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