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灋说青年”系列讲座之四:王复春老师主讲刑法案例研习方法

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388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520日晚,“灋说青年”五四系列讲座之刑法案例研习方法在首义校区文润楼303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王复春老师担任讲座主讲人。本次讲座由法学院17级年级学生会学术部举办,近三百名大一法科学子到场聆听。


王复春老师就“借助案例学习刑法、分析刑法案例(鉴定式报告)、刑法案例研究(定量研究)”三个方面进行主要讲解。在讲解“借助案例学习刑法”时,王复春老师先阐述了法学是学习概念体系方法,法学知识是抽象和静态的结合,司法案例也是具体和动态的,而这就是为什么要借助案例来学习法学的原因。王复春老师将传统教学和案例研习两种学习方法进行对比,他指出案例学习的来源分为司法案例、考试案例和教学案例,并向大家介绍了司法案例的形式和学习、考试案例的类型和学习方式、教学案例的思考等内容。同时,王老师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多个获取司法案例的渠道,以及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小组讨论的方式学习刑法的建议。


在讲述第二部分“刑法案例鉴定”时,王复春老师提出了“整理案情、提出假设、展开鉴定、案例总结”的思维过程,并对整理卷宗材料、案情分析、构思、提出假设、涵摄与论证、解释构成要件、解决法律争点、常见谬误、制作结论以及鉴定式一般情况和特别鉴定式等要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在讲解“刑法案例的研究导引(实证研究方法)”时,王复春老师向大家解释了什么叫做实证研究,并提出“假如我想知道:抢劫罪中死刑适用与什么有关?”这一问题,指出理论推导和实证研究两种路径。为便于同学们理解实证研究,王复春老师在电脑上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示。

王复春老师幽默风趣的语言赢得现场阵阵掌声。听了王复春老师对刑法案例研习方法的讲解,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讲座的最后,王复春老师表达了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刑法的愿望。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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