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代表队获第十一届“中南杯”未来律师大赛亚军

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799

通讯员(郑文莉 周志康 陈仁凤 王新然 孙千钧)526日,由我校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主办,法学院社团部承办,未来律师协会协办的第十一届中南杯未来律师大赛总决赛在模拟法庭(二)举办。



历时一个多月的未来律师大赛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之前的校内选拔赛,高校挑战赛与半决赛已圆满完成,现成功晋级总决赛的四支队伍,分为两组进行决战:武汉大学VS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VS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谢景斌律师,今天律师事务所李逸伟律师、郑武平律师,立丰律师事务所钟莉律师、汪群律师,中南司考培训机构徐刚岭老师等担任比赛评委。



第一部分,武汉理工大学与武汉科技大学进行季军争夺赛。双方经过案例演讲以及15道选择题的答题比拼,最终武汉理工大学以2415的好成绩获得季军。



冠亚军争夺赛分为明辨法理、答题和辩论赛三个环节,在武汉大学与我校法学院队伍之间展开。明辨法理环节,两支队伍分别就“滴滴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展开论述,我校选手凭借出色的台风以及丰厚的知识储备拔得头筹。在接下来的答题接龙中,武汉大学扳回一城。



最后的辩论环节,两支队伍针对“当今我国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展开激烈辩论。武汉大学代表队为正方:“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校法学院代表队为反方:“不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正方首先对现行法律进行阐述,说明现在的年龄标准存在着有失公平的可能。并从14岁以下青少年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以及“刑法的目的”立论,尖锐指出青少年的辨认能力以及控制能力都有了2-3岁的提高,更指出部分14岁以下青少年存在着恶意犯罪的心理,应当加以管制。而我校代表队则从目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必要、不能有效解决犯罪问题以及对青少年的再社会化有影响出发,论证我国不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标准,而应当加强教育。



经过辩论赛最终的角逐后,钟莉律师对两校选手进行了点评,赞赏双方的精彩表现,同时也指出双方不足的地方,即反方说理并不清晰,而正方立论较弱。最终我校法学院代表队取得亚军的好成绩。最佳辩手为我校二辩徐泽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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