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新课程通知:“权利保护的司法观察”

发布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670

一、课程简介:

1.课程名称:权利保护的司法观察

2.主讲人:陈现杰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视员

3.授课地点:文治楼6楼会议室615

二、课程安排:

第一讲:我国人格权保护的司法维度

时间:61510:00-12:00

第二讲:安全保障义务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体系

时间: 61615:00-17:00

三、主讲人简介:

陈现杰,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侵权行为学会秘书长,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人大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等。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多部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侵权责任法研究小组重要成员。起草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首次在制度上将人格权体系规范化,将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从一般条款模式导向体系构成;起草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填补了共同侵权构成要件、雇主责任构成要件、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竞合规则、定作与承揽的侵权责任规则等法律漏洞,完善并系统化了侵权损害赔偿规则(至今仍为全国法院审理侵权案件所遵循),创制了不作为情形致人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与补充责任,推进了侵权责任法制的发展,形成了我国司法体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司法造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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