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年(上)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次数:94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结合法学院的工作安排,学院定于2018629日前开展本年度上半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结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结项范围:2016年立项的延期项目和2017年上半年立项项目。

结项条件: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的项目建设产生的调研报告、实践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建设成果的社会评价意见表三份(由第三方社会人士填写);至少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标注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号)”资助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一篇。

结项材料提交:以专业为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在629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结项报告书三份(必须含有社会评价意见表)、报告书电子版、本专业研创项目结项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

延期情况的处理:研究生创新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为3个月,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班级和结项材料一起上交。延期的项目本年度9月份另行组织评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

逾期未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主持的研创项目。

二、博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结项范围:2016年立项的延期项目和2017年上半年立项项目。

结项条件: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的项目建设产生的调研报告、实践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建设成果的社会评价意见表三份(由第三方社会人士填写);至少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标注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号)”资助公开发表一篇CSSCI期刊论文一篇。

结项材料提交:各项目的负责人在629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结项报告书三份(必须含有社会评价意见表)、报告书电子版、本人负责的研创项目结项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

延期情况的处理:研究生创新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为3个月,延期的项目本年度9月份另行组织评审。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

逾期未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主持的研创项目。

二、注意事项

1.请项目组人员在填写结项材料前,认真阅读结项报告书中的结项须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材料。需提交的结项报告书详见附件3

2、所有结项材料务必提交纸质版三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以“学院-项目编号-姓名”命名),电子版应保证与其纸质材料一致。

3、请同学们在项目研究中坚守严谨严格的研究态度,在双一流建设中,我院将加强研创项目管理,严格立项、结项评审标准。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项一览表.xlsx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doc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三、如有疑问联系:027-88386659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