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六名老师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

发布时间:2018-06-26浏览次数:1361

通讯员(刘 璇)621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课题名单,我院6项课题获准立项资助,其中3项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共获得课题经费120万元。

6项课题中,杨小敏副教授《宪法视角下新中国审判独立边界的演变史研究》、吴京辉副教授《区块链对票据制度的冲击及我国票据法的回应研究》、何华副教授《“健康中国”背景下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等3项获选一般项目;张宝副教授《生态环境损害政府民事索赔与行政执法的适用关系研究》、侯卓老师《组织收入与调节分配二元目标下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研究》、刘征峰老师《体系视角下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3项获选青年项目。

据悉,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继续采取适度限额申报的办法,最后正式受理有效申报29677项。立项课题需经过受理申报、通讯初评、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的立项课题为4506项,其中重点项目358项,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3147项,青年项目1001项,资助强度均为20万元。

自今年222日张忠民教授《新时代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法治创新研究》入选国家级“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以来,我院科研项目不断取得新成果,充分展现了我院老师高超的科研水平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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