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有序推进中

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1230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为了更好地落实协同育人理念、更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我院郭倍倍老师主持的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的运用与推广”自5月初推出第一期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以来,得到了同学们的广泛关注,先后共有70余名同学报名参加选拔。经过律师团队和指导老师的多轮挑选,最后确定了4名同学参与 “资产证券化实习项目8名同学参与股权法律服务实习项目12名同学参与刑辩实务实习项目,另外还有部分同学以观察员名义参与其中。

521日上午,资产证券化实习项目的律师团队与该项目指导老师向前、郭倍倍及四位同学,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专门举行了项目启动仪式。527日下午,参与该项目的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梁华、文娜、陈秀丽等律师一行来到武汉,同郭倍倍老师及四位同学见面交流。

与此同时,报名参与“股权法律服务实习项目”的同学,则由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股+”团队的律师们对他们简历进行了初步筛选,随后对入围同学的展示报告逐一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了李森涛、邱水等八位同学正式进入到该实习项目,分成诉讼与非诉两个小组开展实习工作。

67日下午3点,股权法律服务实习项目交流会在法图二楼沙龙举行。指导该项目的王永强和郭倍倍老师,报名参与的14位同学以及陈大鹏、苏国庆和黄真真三位律师参加了本次交流会。

郭倍倍老师结合既有实习模式存在的问题,向大家介绍了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的具体设计框架;王永强老师主要从专业化、差异化及实践性培养等角度介绍了他对实践教学的认识。在座的各位同学就报名和参与该项目的体会和困惑做了积极的分享,两位老师及参与交流的三位律师则大家的困惑给予了回应和解答。

613日上午9点半,法学实验中心311教室,参与刑辩实务实习项目的十四名同学正在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卷宗研习课。此次课程的主讲教师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李少波老师,他同时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到场交流的还有来自中南民族大学的郑武平老师和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王幸哲律师。

在此次课程之前,指导老师郭倍倍已将某起案件卷宗的电子版发给了同学,要求同学分成控辩两组来阅卷并提出初步分析意见。这是同学们第一次接触到真实的未决案件的卷宗材料,大家虽然一开始不知道从何入手,但随后还是根据所设定的立场,大胆地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交流现场,李少波老师和每位同学就卷宗分析逐一对话,他特别注重启发和鼓励同学们说出自己的思路,不时提醒大家归纳总结卷宗的分析思路与方法。陈书涵同学在课后反馈道:“扎实全面的阅卷,对证据材料的把握和当事人法律关系的梳理,以及铺垫好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真的是再基础再重要不过的工作了。短时间内整理出来公诉思路,却缺乏完整、精确的相关证据支持,只能理不直气也壮地发言了。学习了老师、师姐和同学们的阅卷方法和思路,收获很大,实务工作跟课堂学习和书面案例的确不是一个量级的……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们,这样的学习机会真的太难得太有趣了,感觉上午的两个多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向大家多学习。”


627日上午8点半,在文治楼921办公室,入选资产证券化实习项目的卓越1601班向文浩同学开始做主题展示汇报,此次汇报的主题是长租公寓+REITs项目企划案。此次的主题展示汇报,实际上也是向文浩同学提交的期末考试答卷。游文彬、何悦及邱若凡同学针对报告资料及口头汇报提出了不少问题,向文浩同学一一作答。指导老师向前希望通过模拟现场报告会的形式,以报告、参与问询、质疑和点评等方式,既完成课堂期末考试的任务,又达到高效学习交流的效果。在点评环节,向前老师从关注法规政策的变化动向、相关专业术语务必力求精准等方面给出了专业指导意见;郭倍倍老师则是从PPT制作、沟通交流的换位思考等方面给出了反馈意见。


至此,第一期“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感谢万商天勤(深圳)、北京大成(成都)以及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对本项目给予的大力支持。本项目将在推进过程中注重积累经验,探索创新,更好地落实协同育人的理念,力争让更多的同学能够参与其中,学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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