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校庆·名家讲坛”系列讲座 黄源盛教授主讲法学第一课:从法学知识到法律智慧的追寻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851


通讯员(宋春江 李文婷 顾佳羽 周志康)916日下午,法学院新生开学第一课主题讲座在我校首义校区首义会堂举行。此次讲座主讲人为著名法制史学家,我校文澜学者讲座教授黄源盛老师,我院理论法学系陈景良教授担任主持人。2018级辅导员胡坤老师、褚晶晶老师出席本次讲座,我院2018级全体新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黄源盛教授向现场的法学新生强调,法科学子初入法学之门,一定要保持初心,将学习学活。法学专业学生的四年大学生涯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自身人文素养的培养。法律人要有素养、学养与教养。黄教授指出,法律智慧如同细雨,滋润心神,涵养身心,这是一个法律人所必备的。法律人单有知识,却体悟不到法学的魅力和精髓,是残缺的、不健全的。随后,黄教授从人性论、价值观、方法论和历史观四个方面详细解读如何追寻法律智慧的问题。



就人性论这一部分,黄源盛教授结合自身多年来的经历进行了阐释。他表示,法的作用在于定分止争,人与人之间私欲利益需求的矛盾冲突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就要通过设立规范,维护秩序,保证社会良性发展,达到合理的社会状态。法律条文的背后有制度,制度的背后有思想,法律规范设计的背后都体现出对人性论的不同解读。

法律人的价值观会决定法律人对纷争问题的回答。黄教授用“安乐死”“同性婚姻”“死刑废除”“郑板桥断案”“堕胎罪”等案例向现场学生具体诠释法律中价值选择的问题。每项法律制度设计的背后都有一种社会价值观念的指引。法科学生在学习法学的过程中一定要明晰法律规范设计的用意所在,价值选择的不同会造成法学学说和制度的差异。他鼓励学生不要过度相信学术权威,要学会逆向思维,学会反思批判。



黄源盛教授在法学学习方法论部分指出,法科学子在学习中一定要认清自身的特质,找准自身定位,坚持不懈,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坚守。法科学子要有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引领思考、钻研、探究的方向。学习法学要体现出法的终极关怀,正义的灵魂应长存心中,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要时刻保持。黄教授提醒在场学子,不要做只是熟悉法条的法匠,而要明了法里法外、社会人情。他同时认为,法学学习要有历史的视野,传统与当代之间的法律变革都有迹可循。中国有着丰富的法律历史资源,透过历史,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法律变迁的足迹。法律人不应只是关注眼前,更要将目光回溯过去,用历史遗留下的经验更好地为今天的发展指明方向、贡献智慧。



讲座的最后,黄源盛教授提出了“为学三度”和“幸福三方”。为学须态度为首,不断拓宽广度,努力追求深度。志气与专长、职业的三方协调方为幸福之源。他鼓励同学们在前行中不忘初心,在迷失时依然能找回自我,享受人生中的成功与喜悦。



此后,黄源盛教授依次回答了在场学生的提问,陈景良教授做了最后的总结发言。在同学们热烈而持久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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