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中伦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浏览次数:1816

 

为帮助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1年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资在我院设立“中伦助学金”现将2018 “中伦助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5级、20162017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资助10人,每人3000元;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业务需要,获奖同学通过申请将有可能获得在中伦各办公室2-3个月的实习机会。

三、申请“中伦助学金”需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学生;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3、所学必修课均取得优良成绩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年级排名前30%

4、在籍注册正式就读的家境贫困的学生,其中家境贫困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最低可支配年收入水平;

5、具有对学业和事业的敬业心和兴趣。

四、申请“中伦助学金”需递交的材料

1、“中伦助学金”申报表(附件1(申请人、师长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200字以内);

3、成绩单和年级排名;

4、个人评语师长评语(需申请人与师长手写签字);

5、发表的论著(如有);

6、获奖证书(如有);

7入校前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家庭年收入或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写明证明开具日期),自开具之日起提交中伦公益基金会审核之日6个月以内方为有效;

注: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

五、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交申请及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

2、年级根据学生申请的情况和中伦助学金的评选条件确定初评候选人名单,其中20156人,20163人,20173名,共12

3年级须于2018101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法学院学办电子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支撑材料以“姓名+材料内容”命名)及汇总表(附件2)同步发送至郝新春OA

4、法学院学办进行审核后,1018日之前12名学生资料提供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511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学院提供的12名学生资料确定10名受助学生12公布评选结果,发放助学金。

 法学院学办

2018925

附件1:2018年度中伦助学金申报表.xlsx

附件2:法学院2018年“中伦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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