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智华教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法2018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8-09-27浏览次数:650

通讯员(焦孟莉)2018915日至16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辽宁友谊宾馆召开。来自全国近百所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我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智华教授应邀出席了本届年会。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法的理论发展与制度创新”。年会共有主题报告、分论坛研讨、小组讨论汇报、大会总结及闭幕式等多个环节。大会分论坛有五个专题,分别为社会法一般理论与热点劳动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与完善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与变革科技革命对社会法的影响及其应对。我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智华教授在第三分会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与完善”论坛上作了“《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与完善—以劳务派遣为视角”的主题报告,并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该主题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徐智华教授首先阐述了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法的主要侧重点为劳务派遣制度,重申了2012年的《劳动法合同法》修改是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工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徐教授进而指出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立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立法归属有争议、立法形式需思考、具体条款及标准有待规范和细化以及违法责任承担缺乏科学与合理的设计等,并重点探讨了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形式。徐智华教授指出,目前劳务派遣制度是以特别规定的方式存在于《劳动合同法》中,其有双重、三重、多重法律关系之争,由于劳务派遣只是作为辅助用工形式,是采取单独还是合并立法是《劳动合同法》修改的难题之一。

徐智华教授在深入分析了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建议。一是坚持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宗旨与原则;二是科学、合理安派劳务派遣中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立法归属;三是明确、规范、细化、修改已有条款;四是增加法律责任、监管、救济等内容。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一种适应市场需求的用工方式,在今天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如何更好的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合理引导就业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立法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重要问题。

徐智华教授的报告引起与会专家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各种观点不断碰撞,共识不断形成。



本次会议从社会法的一般理论出发,讨论和分析了劳动法领域的各种热点问题,又面向新时代新背景,开拓了社会法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使参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大受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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