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4534

法学院各年级:

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我院本科生2017-2018学年评优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比例及名额

(一)评选条件

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南大学字【201720号)执行社会类奖学金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社会类奖学金一览表》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年级

总人数

国家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社会类奖学金

占大二以上学院人数比例

国家奖学金

困难生人数

占大二以上学院困难生的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科研创新奖

文体佳绩奖

社会工作奖

社会实践奖

中行奖学金

紫光励志奖学金

2015级

723

0.31

9

217

42.05%

41

23

76

152

11

11

11

11

2

3

2016级

792

0.34

10

175

33.91%

33

24

83

166

13

12

13

12

2

2

2017级

788

0.34

9

124

24.03%

23

25

83

165

12

13

12

13

2

2

合计

2303

1.00

28

516

1

97

72

242

483

36

36

36

36

6

7

二、注意事项

1、目前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已对校级及以上奖励进行了认定,且已录入申报系统。

2、因系统设置原因,若有学院认定的能力评价信息上传至系统,则可全校学生共享。法学院信息尚未录入,因此请学生先不要申请院级项目。

3、请按个人意愿对奖学金评选志愿进行排序,系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匹配评议。

4、申报项目填写完成后先保存,待所有内容录入完成后再提交。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本科学生奖学金(梧桐树奖学金、梧桐树励志奖学金除外)通过学生网上事务大厅完成申报与评选工作。

(一)930109日,学生个人严格对照评选要求,完成个人奖项(成果)信息录入。

9月30日—10月1日,学生在事务大厅完成校级及以上奖项的信息录入。

10月2日,学院整理出《法学院本科学生能力评价信息统计表》,反馈给学生。(注意:所列奖项不是最终加分项,仅为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需提交学院奖学金评议小组讨论后再行确定)

10月3日—10月5日,各年级收集既不在现有系统中,且不在《法学院本科学生能力评价信息统计表》中的项目,填写《法学院新增能力评价信息统计表》,并于5日17:00之前发送至460330682@qq.com

10月6日-10月7日,学院汇总整理《法学院新增能力评价信息统计表》

10月8日,法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对院级能力评价信息进行评审,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10月9日,学生个人完成所有奖项的信息录入申报

1010日—11日,班级认定。

1012日,学院审核,学校复核。

(二)1013日—1016日,学生填表奖学金评选志愿。

(三)1017日—1022日,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完成各奖项评审,并在年级完成公示。

(四)1023日—1025日,学院评审并进行公示。

(五)1018日,各年级将国家奖学金材料交至学办。

(六)1022日,各年级将系统导出的《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汇总表》、《梧桐树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及本年级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郝新春OA处。

、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评优工作,仔细阅读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若在学院、学校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评选办法的将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后期亦无替补名额

2、评优工作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30

法学院新增能力评价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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