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徐伟功教授应邀参加第二届《法学教育研究》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405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1020-2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承办,主题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第二届《法学教育研究》专题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国内30余所大学、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学者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大学创新教学等方面展开了研讨与交流。我院徐伟功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徐伟功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中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若干问题探讨》(该篇文章是根据我校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要求,由刘仁山教授与徐伟功教授合作撰写)。徐伟功教授认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交往对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为方向,以培养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卓越的法律素质、扎实的实践能力、深厚的文化底蕴、普世的人文情怀、良好的外语素养的涉外法律人才为目标,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革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国家对外交往,保障国家利益,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具体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 “具备综合素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对外交往、维护国家利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培养目标具体可以概括为——“德才兼备的国际化、复合型、精英式的涉外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质标准具体包括——“知识标准、能力标准和素质标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法学专业(涉外经贸法方向)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加强法学专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借助“文澜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应着重以下四个方面的知识体系的建设:国际法知识体系、法学学科知识体系、涉外知识体系、涉外纠纷解决技能知识体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方向主要是双语教学和英语教学。关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发一套实践教学软件——“法学实验教学系统” (Leg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System缩写为“LETS ) 。关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师资建设举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取“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等措施。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