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依据综合能力评价、个人志愿申报,经过系统测算、辅导员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毛颖达等28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向海霞等97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刘畅等72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卢丽彬等242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王晨颖等361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蒋倩等36名同学获科研创新奖学金,张梓建等36名同学获社会工作奖学金,蓝禹柔等36名同学获社会实践奖学金,巨少军等36名同学获文体佳绩奖学金,江小琳等6位同学获中行奖学金,张立文等7名同学获紫光励志奖学金。现将其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