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项研究成果获高层领导批示

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1171

通讯员 (法学院新闻中心) 近日,我校副校长姚莉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撰写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咨询报告获得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的批示。我院诉讼法系主任陈实副教授撰写的《捕诉合一在我国司法场域中具有相对合理性》咨询报告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批示。

针对我省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校副校长姚莉教授、我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撰写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司法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决策咨询报告。报告总结分析了我省切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所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系统提出了六大方面的思路和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我省司法工作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度;完善我省指数评估体系,构建有湖北省特色的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文明建设指数评估体系;动态评估全省司法工作情况,推动全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注重和改进媒体宣传,引导公众增进对司法工作的认识与理解;成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推进司法文明建设课题组,带动、促进法学学科和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

2018913日上午,省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听取了对姚莉副校长的专题报告并予以高度肯定。随后,王祥喜书记对姚莉教授、陈柏峰教授所作的咨询报告做出了肯定性批示,要求省委政法委和相关部门阅研采纳。



为了回应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检察体制改革中“捕诉合一”现象的出现及其引发的巨大争议。我院诉讼法系主任陈实副教授撰写了《捕诉合一在我国司法场域中具有相对合理性》一文,对捕诉合一的表象与实质,产生和变化,禁绝与回潮,优势和短板等方面问题做出了详尽分析,回答了“捕诉合一”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重大理论困惑,尤其回应了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捕诉合一”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的实践争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参阅件形式刊印了陈实副教授所作的《捕诉合一在我国司法场域中具有相对合理性》一文,张军检察长对该参阅件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及相关部门阅研。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