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星、石一峰老师等应邀参加第二届破产法珞珈论坛

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357

通讯员 (顾佳羽 王新然 杨子谦) 1117日,第二届破产法珞珈论坛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破产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召开。本次论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9家各级法院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共150多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本寒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群星副院长,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亚琼律师先后致辞,热烈祝贺本次会议召开。



本次会议主题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会议议题有“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研究”、“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完善”、“重整制度的实践与完善”、“破产清算及其它问题研究”等,与会人员就各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发表观点,为促进破产法在时代背景下的适用及完善建言献策。



我院陈晓星副教授、石一峰老师及硕士研究生黄玉道、刘学美、方倩、杨治朋共六人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三篇会议论文。根据会务组的安排,陈晓星副教授、石一峰老师分别在大会上作了“我国破产重整程序启动机制的优化”及“破产管理人待履行合同选择权的双向限制”的主题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回应与一致好评。

会议闭幕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李小舟副庭长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善斌教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总结,会议最后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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