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为营踏实进——第八届新法学•青年论坛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1164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121日至2日,由我院主办,刑事司法学院、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协办的第八届新法学·青年论坛于我校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执法、规制与治理: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实践”为主题,邀请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等高校的青年教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机构的学者、实务专家参会。论坛旨在结合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实践,构建青年学者深度交流的平台,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与人才培养进程。



论坛开幕式由我院胡弘弘教授主持,我院王广辉教授、我校刑事司法学院童德华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翟志勇副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在致辞中,王广辉教授对各位青年才俊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谈到,法学学科如今正面临着新的变革与挑战,而青年学者作为延续代际联系的重要纽带,应该积极面对挑战,加强交流学习,促进法学研究向更高层级发展。童德华教授认为,法学院与刑事司法学院的良好协作机制推动了双方的共同发展。他指出,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社会急剧变动的今天,以什么样的方法关注社会现实是青年学者的重要责任。翟志勇副教授代表论坛组委会对我院表示真挚感谢,希望此学术平台能够给更多青年学者提供充分表达的机会。

致辞发言完毕,与会人员移步文治楼一楼合影。开幕式顺利结束,论坛进入第一单元。

会议第一单元由我校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商研究》编审田国宝担任主持人。吉林大学法学院蔡宏伟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冯威老师为报告人。

蔡宏伟老师以比例原则的适用内核为考察点,指出比例原则主要是对公权力的限制,并通过文献资料、国外学者意见综述等形式进行论证。资琳副教授对此进行评议,认为蔡老师正本清源的研究方法与成果值得赞叹。冯威老师在报告中回溯康德与拉德布鲁赫的人类法哲学观点,将人本身的属性与尊严相连接,试图建立具有抽象性的人类尊严的前提,以解决当今社会涌现出的新现象。王旭教授在评议中表示,冯威老师通过文献整理与现实内涵的揭示为议题的展开提供了准备,并对于如何解决两人之间尊严对抗的问题发出疑问。




随后,论坛进入第二单元。该阶段由我校社会科学研究院谭冰霖副编审担任主持人。我院陈明辉老师由辛亥革命后确立的“民主共和”的政治理想展开,对当下宪法文本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与内涵进行探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翟志勇教授从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等角度对此进行评议,强调了描述性文本和规范性文本的区分。华东政法大学段瑞群老师在报告中梳理了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的争论史,以此回应当下“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检察权的现实困境。评议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田夫副研究员肯定了该文为现实困境提供历史视角的思路,并对一般监督权的中国化提出了思考。我院唐冬平博士从系统论中的亲密关系系统来解读家庭,突出保证功能自治的积极之爱和抑制社会团结的消极之爱之间的平衡。华东政法大学陆宇峰教授在评议中指出,作者超越传统家庭概念的束缚,在当今视角下解读现代社会家庭功能,难能可贵。




第三单元由我院宪法与行政法系张青波副教授主持。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谭家超老师对当前农村自治偏离法治化轨道的现象进行了类型化分析,并对其背后制度和立法上的缺陷进行了探究。评议人曾韬老师认为农村治理是当前法治化进程中的难点,他提倡调整制度创新的主体以适应基层法治现状。我院印子老师在报告中对综合执法中组织合作困境的生成及解决进路做出了探讨。东南大学法学院刘启川老师对其分析对象、论证结构及样本选取作出评议并给出改进意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宋维志以两起“暴力执法”事件为样本,引进社会冲突理论,分析社会冲突生成过程中执法者与违法者双方的角色定位和行动逻辑,以寻求冲突化解的进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的王勇教授在评议中指出,文章还应考虑到执法者所处的制度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吴凌畅博士的报告基于对央企旗下287家上市公司章程的实证研究,对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我院博士生刘峰铭认为,应对国有企业进一步类型化,探讨党组治理在不同类型国企中的具体样态。




第四单元主题发言由我校社会科学研究院王虹霞老师担任主持人,我校法学院丁丽红副教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李涛老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袁博老师和湖北大学马建强老师担任评议人。我校法学院于龙刚老师在现场报告中指出,诉访关系在实践中呈现出程序型分离与政策型融合的复合形态。他表示,这种诉访关系有其利弊,并对信访法治化改革提出了建议。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石肖雪老师以城市再开发领域为分析样本,指出了行政行为间横向与纵向的关系,并分析了与此有关的司法审查困境,提出要明确司法审查的介入节点。武汉大学法学院梁君瑜老师针对我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展开论述,通过与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比较,指出了我国的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将本该后置的诉讼要件植入起诉要件审查的不合理之处。我校法学院李浩博士运用类型学方法,针对行政诉讼期间的暂时法律保护与《行政诉讼法》的若干修改意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至此,青年论坛的第一日议程告一段落。

122日上午,论坛进入第五单元,该阶段由我校法学院江登琴副教授主持。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陈国栋副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我国民生领域之所以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不仅有社会运作上的问题,还有国家运作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来打开市场,从而改善不均衡的现状。东南大学法学院刘启川副教授则阐释了权责清单与机构编制法定化关系的相关内容,并对权责清单与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共同性作了详细说明。在评议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力副教授对报告人用权责清单探讨问题的独特的视角表示了高度的赞赏。我院查云飞老师在报告中指出了我国警察法个人信息保护缺位的现状,并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构建我国警察法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之可能路径。评议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张新宇老师从现实问题的关注度、保护路径的细化、进一步的解决措施的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会议第六单元由我院祁春轶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刘杨老师,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博士后孙建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强助理研究员担任评议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柳立清博士以水务执法为例,借助国内关于越界裁量的理论,说明了越界裁量发生的原因和机理,最终得出可从执政系统入手,改变基层执法环境、提高基层执法能力的结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文波追溯了我国法院中“党组”的发展历程,并对人民法院党组的治理机制进行了分析。我校刑事司法学院罗世龙博士从正当防卫限度的理论方面做出深刻反思,论证了我国采取的“折衷说”的弊端,并阐述了“行为必要说”的优势。




论坛的闭幕式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泮伟江担任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田夫副研究员及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陈国栋副教授作会议总结。田夫教授回顾了“新法学青年论坛”的历程,指出中国仍旧处于转型时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号召青年们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开辟新的篇章。陈国栋副教授提到,本次论坛中报告的论文题材广泛,涵盖宏观与微观,个案分析与规范分析,法教义学与法社会学等内容,对于论文写作具有深刻启发。

最后,由第九届新青年法学论坛的主办方——东南大学刘启川副教授发表感言。他对组委会提供举办这一论坛的机会致以感谢,并以一首自创的诗歌抒己豪情,结束发言。

至此,本次论坛正式结束。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