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行来访我校

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2071

通讯员(学生记者:王欣茹 麦晓晴 摄影:汪利)314日上午,为加强地方立法经验的交流与合作,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行与我校“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的座谈会于文治楼6楼会议室举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姚福安主任、王晨处长、曾英杰处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蔡怀军主任、杨长江主任出席,我院党委肖崇明书记,立法基地主任胡弘弘教授、副主任张德淼教授、江登琴副教授,以及基地助理蒋亢博士生参加本次会议。



肖崇明书记首先介绍了我校历史发展与办学现状,从1948年中原大学至1978年湖北财经学院再到200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我校历经风雨,现发展为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优势学科的国家“211工程”高校,更入选世界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法学)建设高校。我院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办学宗旨,积极推动法学科研成果转化地方立法生产力。对于河南省人大法工委此次来访学习,肖书记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我院基地积极分享社会服务的经验有利于促进地方建设,最终有利于法治事业。

胡弘弘教授从基地建立基础、运行机制、经费状况等方面向河南省人大法工委同志介绍我校立法基地。建立基础上,我校自政法学院时期便与湖北省人大有诸多合作,在2003年湖北省人大即选定我校,共同策划成立了全国首个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运行机制上,由湖北省人大给予方向、政策指导,校院领导人员参与挂职,各专业教授、学者具体研究各类立法领域,博士研究生日常管理值班。胡弘弘教授建议基地专家库“开放运行,动态调整”,根据立法项目要求,选择不同专业的专家搭配,保证立法项目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此外,胡教授还提及缺乏专职人员、办公场所紧张以及其他配套支持相对不足等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

张德淼教授主要讲述基地工作任务,包括立法项目论证和评估、立法条例的起草、委托起草和修改、专业理论研究、立法资讯建设等。张教授也同时论证了第三方立法评估在内容与形式上的优势和不足,介绍基地在合理性、技术性、时效性等立法评估指标上正在做的工作。

江登琴副教授则介绍了我校的立法学课程和“立法与政策设计”实验教学,该多课程依托法学实验教学平台,将理论与实务结合,通过角色模拟、法规起草等实验任务,培养学生专业素养,锻炼学生实务能力

姚福安主任指出,湖北作为法学重镇,在法学科研成果与地方立法工作的转化中十分出色,为此河南省人大前来寻求经验。河南省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上任务艰巨,将建设以大学、法学会、律师协会为主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他对我校立法基地负责人全面介绍经验表示衷心感谢,也期待未来双方在具体领域能开展深入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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