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专家论证稿)》立法评估会在我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731

    通讯员(付 婧 巢永乐 涂鑫颖 姜明坤 丁 逸)为了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项目论证评估工作,319日上午,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专家论证稿)》(以下简称《条例(专家论证稿)》)进行评估论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学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天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曹亦农,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法规审批处、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为了保证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本次立法论证评估会议共邀请十名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包括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蔡虹教授,《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等多位法学教授学者以及法院法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天文担任主持,立法基地主任胡弘弘教授、副主任张德淼教授、秘书长付婧,以及基地相关博士、硕士助理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孙天文主任对《条例(专家论证稿)》的制定背景做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的领导。基地主任胡弘弘教授则报告了立法基地建设情况,并逐一介绍了与会专家。



    会议第二阶段,由与会专家发表评估意见。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专家论证稿)》是一部较为成熟的立法条例,可以提交审议,但专家们同时也指出,《条例(专家论证稿)》一些条款还有待修改完善。专家们从专业的角度提出见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立法条例的目的出发,认为本次条例应当以解决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从微观上看,部分条文以及用语表达过于原则和宽泛,容易产生歧义;第三,从宏观上看,《条例(专家论证稿)》整体框架较好,但就某些章节是否可以进行部分删减以及合并值的商榷。除此之外,各位专家对《条例(草案二审稿)》其他条款也发表了看法。



    会议第三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学斌对本次论证会进行了总结发言。万主任认为,第一,此次立法论证会的召开十分必要、及时,各位专家围绕条例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实效性进行了论证,是一场高质量的立法论证会。第二,要积极探索如何运用高质量的立法促进社会发展和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第三,立法基地应当积极探索完善立法论证评估的工作机制,既要有理论方面的专家教授,又要有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参与,在多方有机融合下共同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天文对各位专家积极提供立法建议表示感谢,对立法基地的辛勤筹备工作表示肯定,并进一步表明在以后立法工作中十分重视专家意见,今后将举办更多的论证会议,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切实保证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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