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法律评论》稿约

发布时间:2019-04-20浏览次数:3374

一、本刊简介

《中南法律评论》创刊于二零零八年,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主办的公开刊行的连续性学术集刊,面向国内外知名院校硕博研究生征稿。本刊坚持学术自主、自律之方针,恪守关注现实、注重学理之方向,奉行园地开放、内外平等之立场,竭诚欢迎海内外学人惠赐佳作。

二、本期稿约

《中南法律评论》下辟有“知识产权专栏”、“学术前沿”、“实证研究”、“比较法借鉴”、“专题研讨”等不同栏目。本期征稿不限制主题,但本卷“专题研讨”栏目特别欢迎以下主题的稿件:“劳动合同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来稿篇幅以1万-1.2万字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1.5万字。本刊尤其欢迎细致的制度分析和案例研究、选题良好的翻译稿件以及有见解的法学经典著作书评,不接受无问题意识的空泛议论或毫无深度的表面化评论。若为翻译稿,请译者投稿时附上原文及作者授权证明。此外,本刊特别欣赏、鼓励和欢迎聚焦集中、有真正学术交锋并拥有相当学术含量的争鸣之作,以推动学术讨论的纵深发展。

三、终审制度

本刊实行匿名三审终审制度。一审为文字编辑独立审稿;二审为责任编辑独立审稿及审稿委员会集体表决审稿相结合;三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各教研室专门审稿老师或其他知名院校法学老师审稿。为公平、公正,本刊执行主编仅负责编辑部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参与审稿工作。为加快稿件处理速度,本刊实行审稿意见及时反馈制度,尽量为来稿附上审稿意见。自投稿起两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请作者主动联系编辑部,以免遗漏或耽误稿件。

四、来稿须知及注意事项:

1、截稿时间:2019年7月16日

来稿须符合学术规范,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性,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重复率检测高于15%者恕不录用;一旦发现有套改、抄袭行为,取消录用资格。注释体例请严格参照《法商研究》引证体例,注释是否符合本刊体例不影响稿件评价,但注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将影响稿件采用。

2、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 二号 加粗 居中

2)副标题:破折号 楷体 三号 居中

3)作者:楷体 四号 加粗 居中

4)摘要:楷体 五号 加粗 左对齐 首行缩进两字符([ ]英文输入法状态下输入,括号不加粗,例如[摘要]);摘要内容:楷体 五号;摘要内容与“摘要”之间空一格。

5)关键词:楷体 五号 加粗 左对齐 首行缩进两字符([ ]英文输入法状态下输入,括号不加粗);关键词内容:楷体五号 内容之间距离空格键3格;关键词内容与“关键词”之间空一格。

6)正文标题(首行缩进两字符)

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左对齐加粗例如:一、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左对齐例如:(一)

三级标题:宋体五号左对齐例如:1.

四级标题:(1)

五级标题:

正文内容:宋体五号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

行距:1.25倍

7)图表下标:宋体 五号 居中 加粗,图表下标与图表之间不空行。

3、投稿方式:

本刊工作邮箱:laworiented @163.com来稿请勿发送包括主编在内的任何工作人员。

投稿请以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发送。word文档标题只须填写论文题目,无须填写作者信息,word正文内亦无须包含任何作者个人信息,保证编辑匿名审稿。

作者个人信息以及论文题目请在邮件正文中列明,建议投稿邮件标题格式为“投稿+作者姓名、学校+论文题目”,方便编辑部准确回复邮件。

4、特别提醒:

本刊不以任何形式向投稿者收取审稿费、版面费等费用,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投稿事宜。所有投稿事宜仅在工作邮箱处理。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本刊编辑部工作邮箱联系。

优秀收录者将获得当期杂志本及相应稿费(本校录用者可作为奖学金评选依据,《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将为外校录用者提供相应奖状),欢迎国内外学人积极来稿!

《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

2019年4月20

  

《法商研究》引证体例.pdf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