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中地区高校法学青年研习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727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428日,以“法学青年说——00后对话五四运动100周年”为主题的华中地区高校法学青年研习会在文潭楼邓析堂隆重举行。我校党委书记栾永玉,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殷修林,校学生工作部部长余小朋,副部长葛明,校团委副书记梁娜,法学院院长徐涤宇,院党委书记肖崇明,副书记刘筱彤莅临现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多所在汉部属、省属、市属高校及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受邀派代表出席本次会议。我院民商法系徐小奔老师担任串讲人。




一段精美的宣传视频过后,会议拉开序幕。我校党委书记栾永玉首先上台致辞。他指出了五四运动作为伟大的爱国革命运动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并借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强调要加强对五四运动的研究,深刻揭示五四运动对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深远影响,引导广大青年坚定四个自信。在此重要历史节点举办法学研习会的目的是鼓励青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奋勇向前,用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青春和力量。栾书记讲话完毕后参会人员移步文潭楼前合影留念。




主题报告环节正式开始,首先陈虎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当代青年如何思考中国法治问题》的报告。他从学者看待社会热点的描述性、解释性、批判性角度切入,指出当代青年在评价社会事件时值得注意的两个方面,一是关注事实层面的信息,二是考虑自然禀赋即约束条件。彭飞宇先生则围绕“当代青年批判思维的养成”的主题,结合辩论经验和“证有容易证无难”原则,指出分析法学问题不要拘泥于案情的特定情境,应尝试在批判性思维引导下,挖掘案情背后的基本原则。我院基层法治研究所刘磊老师的发言以“当代青年与中国法治”为主题。他通过分析基层法治发展情况,讨论了自由主义法学与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差异。

随后,徐小奔老师主持进行访谈环节。三位嘉宾分别从责任感、勇于提问和寻求正确价值取向等三个方面,就传承发扬“五四精神”,推进中国法治发展进行讨论,为青年学生指明未来的学习方向。在提问环节中,四位青年学者就辩论与法学学习和农村基层法治等问题给予精彩回答。



下午的分组研习讨论环节,与会学生分为三组,就“青年法科学子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心得体会”;“青年法科学子新时代继承发扬五四精神的现实意义”等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分组讨论结束后,由学生代表进行汇报展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学生代表依次作总结发言。其中,武汉大学的代表将五四精神的核心归纳为个人与国家共命运,分别陈述在战争年代、和平年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当下,五四精神的具体表现。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两条道路,表示青年学子首先要培育法律思维,其次才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华中科技大学的代表则指出法律应体现民意并使人民理解,实现公平正义。弘扬五四精神是使新时代青年法科学子“常怀赤子之心,树以报国志向”的契机,也是法治青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目标向往的体现。学生代表呼吁大家一起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目标砥砺奋斗。



最后,肖崇明书记作闭幕致辞。他指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青年学子承担的责任与使命不同,当下,法科青年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肖书记对所有到场老师、学生表示感谢,同时也祝愿未来华中地区高校法学青年研习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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