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29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学院成立以徐涤宇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以肖崇明书记为组长的督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涤宇

    成员:张家勇  陈景良  高利红  刘茂林  刘仁山  刘大洪  徐汉明  姚  张德淼  温世扬

    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肖崇明

    成员:刘筱彤  肖志远  江登琴  李

  

三、法学院博士招生计划的相关说明

(一)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校研招网《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为准。

(二)学院的招生计划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单位计划。第二部分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奖励计划,由受奖励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自主使用(以研究生院最终确定有奖励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名单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由全校统一统筹使用,未使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转为非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中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严格执行各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非全日制均不得超计划录取,学院内不能打通使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复试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的结果为准。

(三)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

  

  

非专项招生计划

专项招生计划

专业

方向

全日制(含奖励指标)

非全日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依据学校招办下发名单

法学理论

不区分招生方向

7

0

2

法律史

不区分招生方向

4

0

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6

0

0

民商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6

1

0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1

1

1

民事诉讼法

3

0

1

经济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5

0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3

0

3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

4

0

0

国际私法

3

0

0

国际经济法

1

0

0

社会治理法

不区分招生方向

1

0

0

特殊说明:

上述招生计划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拟录取指标,详见http://yzb.zuel.edu.cn/2019/0115/c4645a208431/page.htm

  

四、复试与录取的相关规则

(一)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根据本学科的特点与考生上线情况,在达到校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复试须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复试比例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一般不得低于1:1.2,具体复试比例由各专业自行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三)复试合格线和录取规则。复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由高往低排列,择优录取。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

(四)调剂问题。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得进行调剂。复试合格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由于报考专业导师招生人数限制原因而无法在该专业录取的,可以跨专业调剂,跨专业调剂应在相同一级学科内进行。

(五)学制问题。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7〕16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五、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

方向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法学理论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5日8:30

文澴420教室

法律史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3日15:30

文澴204教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5日14:30

文澴422教室

民商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6日8:30

文澴416教室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5月16日15:00

文澴403教室

民事诉讼法

5月16日15:00

文澴403教室

经济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5日14:30

文澴424教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6日9:00

文澴428教室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

5月16日9:00

文澴418教室

国际私法

5月15日12:30

文澴204教室

国际经济法

5月16日9:00

文澴420教室

社会治理法

不区分招生方向

5月15日14:30

文澴426教室

备注:5月15日至16日文澴421和423教室全天开放,供面试考生候场休息。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到文治楼五楼509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登记表,做好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网网站相关通知为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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