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文研究员主讲“作为法律隐喻的‘猫鼠游戏’ ——城管执法的另一种观察视角”

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次数:435

通讯员王钰昕 肖萌 王佳捷5月7日晚,以“作为法律隐喻的‘猫鼠游戏’——城管执法的另一种观察视角”为题的讲座于我校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办。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吕德文,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陈柏峰教授莅临现场,讲师刘杨担任主持人。我院基层法治研究所的学生到场聆听。




刘杨老师在讲座初始介绍了吕研究员,指出他作为社会学系的学者,在研究城管执法这一问题上采用不同于法学的研究角度,分析方法更为独到、更有启发。



吕研究员指出在基层较为开放的执法区域中,执法与行政的内涵基本一致,因此执法问题也可以理解为治理问题。接下来他提到理解治理的三种分析思路。其一为科学,执法被理解为非常理性的、可计算的科学模板,是法条推定的结果,若理解为纯粹的科学,则为完美行政、完美执法。但在实践中,执法很难按照预期效果出现。其二为艺术,因基层执法人员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直接影响执法的效力,所以在此层面上法律活动可理解为一种艺术活动。他指出,此二种思路有共同的根源,即科层制,两者的区别在于上下级控制方法和严格程度的不同。其三为社会设计,吕研究员指出,通过对比分析街头城管执法和警察执法的区别,我们可可以依靠社会设计的相关原理来理解城管执法。社会设计这一分析思路将街头执法视作开放的过程,随时介入的突发因素均可能改变执法的流程,并直接影响执法结果,而且不同的社会情景的也会塑造不同的执法格局。

据此他介绍了城管执法的三种解释路径。第一,将执法视作基于科层法治的科学活动,由于科层法治的支撑者为精准、可控制的国家机器,执法很容易形成对抗性关系;第二,采用艺术的思维方式,由于城管有自由裁量权,执法双方会形成默契互动的模式。第三,从社会设计的视角理解执法,实践中的城管执法可以隐喻为“猫鼠游戏”,我们可以将国家理解为竞技场,是国家权力和社会势力的角力场域。

随后他简要说明了科层制、规训社会、民族国家、社会中的国家、剧场国家这几种国家治理分析概念,并结合空间隐喻来帮助同学们深入理解城管执法问题。而后他从空间、时间和机构三个层面分析了城管执法的区域化机制。在街头执法中,执法岗亭作为指挥中心在最中心的位置,执法的组织不断向下细分,使得执法空间的布局完全匹配科层制。同时城管的执法行为具有时间上的周期性,街头摊贩的行动也随之呈现不同的格局。

接下来他集合调研经验介绍了城管执法的三种战术策略,其一为基于群众路线而采用“帮扶、容忍、整顿”的疏堵结合;其二为基于执法规范化而采取“教育、警告、执法”的三步式执法;其三为基于科层制原则适应实际需要而采取“守控、驱赶、执法”的班组制。同时,小贩应对的三大策略为安全第一、谋利性、生存逻辑。由于双方策略的不确定性,执法实践会产生四种具体情境,执法双方对抗性始终存在。

他阐释了以上情境之所以循环,是因为城管和小贩的角色定位产生了错位。城管认为自己首先是执法者,其次为管理者、最后为服务者;小贩认为自己首先是求助者、其次为越轨者,最后为违法者,二者认知的序列正好相反。

他最后做出结论,指出不同的法律隐喻,很可能源自于空间隐喻原型的本质区别。猫鼠游戏的隐喻框定了街头执法的话语、思维和行动,它不仅定义了执法关系的游戏规则,也构建了行动者的具体行动,作为执法的“猫鼠游戏”并非是一个杂乱无章、被动适应的过程,而是包含着极强的法律构建过程。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就讲座内容提出疑问,吕研究员和陈柏峰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细致回答。讲座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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