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3133

鉴于2017年和2018年案例分析暑期培训班所取得的良好效果,201982日至81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将继续面向全国,为校内外法学专业学生开设“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授课内容全部以中国法为依据,并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团队授课。

    一、培训目的

    通过在暑期班的学习,学员将牢固掌握民法、刑法和公法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体系性地理解和运用部门法知识,提高法条、案例和文献检索的技能,加强口头和书面的表达能力。同时,可以与来自全国数十所院校的优秀学员共同学习,拓宽学术视野,为将来升学、留学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对象、人数及要求

    面向全国招收50重点招收20162017级法学本科生适量招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本校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和曾参加过本校各种形式鉴定式案例分析培训的学生)。

    学生须参加全部课程,并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开课前认真阅读课程参考书及课程辅助材料,开课后积极组织、参与小组的案例讨论,完成作业,提交课程总结。

    三、授课时间和地点

    授课时间为201982日至815日。其中828日:中国民法案例分析;89日(上午-下午:自由活动;晚上:师生联谊);81012日:中国刑法案例分析;81315日:中国公法案例分析。

    授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具体地点和教室届时通知。

  

    四、授课形式和参考资料

    授课形式:每天上午由任课教师授课;下午则由学员分组讨论次日讲解的案例,并制作个人案例分析报告,每个学员均需提交个人作业(本课程每人需提交12次作业),每组选出最优的一份作业并附讨论记录,当晚按组汇总提交。任课教师次日上午对作业进行评讲,下午进行答疑。

    参考资料:

    民法部分:学生需提前熟悉民法总则、合同法条文以及研读以下参考书:

    1.[]史梅尔:《如何解答法律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第2版。

    3. 王泽鉴:《民法思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刑法部分:学生需提前熟悉刑法典,并建议准备或阅读如下参考文本:

    1. 金德霍伊泽尔:《刑法总论》,蔡桂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 张明楷:《刑法学》(下),第五版,法律出版社;

    3. 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刑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

    公法部分:学生需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致浏览以下参考书:

    1. 张翔:《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 张翔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1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 章剑生:现代行政法总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4. 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5. 国家法官学院/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法律适用方法——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五、教学团队

张家勇,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构造》《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的调整模式》等著作近10部;另有《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独立译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及省软科学项目各一项,参加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债法总论及债法分论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暑期班总负责人,负责课程总体规划、培训班组织协调工作,并与具体民法授课老师合作,为学生答疑解惑。

夏昊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LL. M.,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民法总论以及民总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此外,给本科生以及研究生讲授民法总论、债法总论等课程。在《法学》《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季红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LL.M.,汉堡大学民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丛书”策划发起人,民法主要负责人;中德法教义学苑团队核心创始成员;《北航法律评论》之《法教义学和法学教育》专题特约编辑。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陈大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日耳曼文学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科隆大学LL.M.,德国科隆大学银行法研究信托法方向博士。自2012年起,担任科隆大学东亚系中国法律文化教席(Prof. Björn Ahl)科研助手、兼职讲师,为该系学生开设相关中国法课程。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教程翻译计划”商法协同策划人。曾写作多个案例分析,广受好评。负责讲解部分中国民法案例分析课程。

王复春,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大学——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此外,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开设刑法总论课程。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负责讲解中国刑法案例分析。

査云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汉堡大学LL.M.,德国明斯特大学信息、电信和媒体法(公法方向)博士。中德法教义学苑微信公众号创始人、运营负责人,致力于推广案例分析教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行政法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北京大学出版社“德国法案例教程翻译计划”公法方面协同策划人。在《比较法研究》《德国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负责讲解中国公法案例分析。

曾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德国科隆大学LL.M.,德国科隆大学宪法方向博士。为公法教学提供支持。

黄泽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法哲学与法律方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逻辑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方法论、司法制度、案例法学、西法史等。主讲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学通论等课程。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处见习工作半年,亦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项目研究工作。为民法教学提供支持。

刘征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若干。曾作为课题组成员承担教育部、中国法学会课题,参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撰工作。曾获第二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瑞典政府奖学金,博士学位论文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兴趣集中于宏观私法思想、法学方法论及跨学科方法论问题、人权法和私法的交叉问题、比较家庭法,好苏格拉底式启发教学。为民法教学提供支持。

    六、优秀学员选拔及研究生推免

参与所有课程并按规定完成案例鉴定报告的学员,暑期班将颁发“学员结业证书”;其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将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取得“优秀学员证书”的2016级(本科三年级)学员,若取得所在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将优先录取为我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民商法、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等专业)。(报名资格及录取程序参照本校暑期夏令营招生简章——见网址:http://law.zuel.edu.cn/2019/0515/c3752a217110/page.htm

七、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申请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201953024点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ndfxy@126.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文档统一命名为“学校——年级——姓名”,例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级——李××”。

若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询问,我们将予以悉心解答。

八、录取通知

20196624点之前通过中南民商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以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录取情况。

九、费用

本暑期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外地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学员需自行负担交通费和伙食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9515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报名表.doc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