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八次例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06-03浏览次数:2170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525-26日,“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八次例会在武汉举行。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共同主办,并得到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的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汪习根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胡玉鸿教授等共计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大会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制与社会发展》主编张文显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姚莉教授分别致辞。




姚莉教授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她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人类法治文明与法治实践,探讨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系统化的法理,实现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的融会贯通,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要工作。在致辞中,姚莉教授还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厚的法学底蕴与研究历史,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强调本次学术研讨会具有重要意义。

徐涤宇教授宣读了张文显教授的书面致辞。张文显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法理非常密集的领域。他认为,高科技在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人类社会伦理、人格尊严、信息保密等方面的危机,基于此他提出了“数字人权”的概念,认为应将人权作为评价科学技术的根本标准。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到会议主旨报告阶段,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教授主持。首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刘春田作题为“知识产权对传统理论的挑战”的主旨报告。刘春田教授主要集中阐述了劳动和创造的区别,进而解释了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紧接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在主旨报告中谈到,本次会议是有关知识产权法与法理的一次大会师,可以促进知识产权法和法理的研究往更高水平迈进。吴汉东教授指出,未来的知识产权应该是向着人文主义、公平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共享主义等方向发展,要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就应构建良好的法治体系,严格执法机制,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和文化氛围,做到良法善治、和谐法治、多元共治。在会议与谈阶段,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汪习根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胡玉鸿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先后作了专题发言。



525日下午,学术研讨会进入第一单元“知识产权的基本法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德淼教授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作题为《知识产权的合理性:一个法哲学的研究起点》的主题报告,从科学技术保护、知识财产重要性和知识产权的基础价值三个角度展开了论述。曹新明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伦理探讨》的主题发言,他以英美、欧盟相继出台关于人工智能法案为例,指出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亟待完善,要通过法律对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规制,去应对其对人类的挑战并让人工智能服务于人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的发言题目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理》,提出应给予知识产权以新的政治定位,对其进行本土化与国际化建设,以此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软实力。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瑄教授以《知识产权的民法机理与宪法框架》为发言题目,从民法和宪法的学科角度,将知识产权法解构成私有制度与公有制度的配比,并提出知识产权的原理、方法和践行即是促进知识、技术、财富和自由总量最大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开忠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磊博士在本阶段作评议。本单元第二阶段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朱谢群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刘强教授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论证了知识产权制度正当性依据。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国柱副教授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基本范畴中的特殊法理问题。中央民族大学熊文聪副教授通过系统性反思知识产权有关制度和理论,认为如果过分强调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反而就会忽视法学一般原理的适用,这将进一步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加重受众的误读,不利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完善。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教授通过案例引入主题,讨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移植和本土化问题。《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侯学宾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龙刚博士在本阶段进行评议。




学术研讨会第二单元“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中的法理”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杂志编辑部部长、编审李芬莲主持。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作了以“人工智能的法理思考”为主题的发言,从价值论方面入手,阐述了人工智能对效率、秩序、公平、安全和正义五个具体价值论方面的冲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管育鹰研究员就“人工智能时代相关权利的法理”进行发言,指出当今正处于弱人工智能时期,并从主体与客体两方面论述了即使在算法、语音识别等方面人工智能远超人类,人工智能也不会成为权利主体,其创造水平与内容仍在人类控制范围内的观点。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戴昕教授随后对“超越‘马法’(The Law of the Horse)”进行了阐述,他从“什么是‘马法’”和“怎样超越马法”两方面作了分析,并就“怎样超越马法”作了进一步讨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斯特副教授以“区块链、版权与密码朋克”为题,讨论了区块链技术在存证平台的发展以及现在所起的作用等问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杨安卓副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罗鑫博士、印子博士作了评议。




526日上午,会议进入第三单元“知识产权法体系化与法典化中的法理”,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法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王申主持,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邓社民、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张新锋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孙山副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先后作主题报告。邓社民教授从民法价值角度切入,对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法理基础进行了审视,并就目前学术界思考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张新锋副教授从民法总则宣示条款及123条的规范价值出发,阐释了“现代性视域中知识产权规范体系与民法典的关系”。孙山副教授就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建构展开讨论。李岩教授以法益为集中点,肯定了知识产权在整体上属民法的一部分,但也需适当的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华副教授和黄泽敏博士在个人评议环节作了发言。在自由评议阶段,吴汉东教授就21世纪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两点建议,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创新为主的新发展理念,保持与时俱进的时代先进性;二要以博大的胸怀去接纳知识产权。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教授在做报告点评的同时也对此表示期待。




在会议的第四单元,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所副所长、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涛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徐小奔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何鹏博士先后发言。何鹏博士的发言题目为“法理视角下的知识产权立法解释”。徐小奔博士对民法上差额损失概念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作了讨论,指出只有侵权人与利益人在市场上有严格的替代作用才能构成侵权,同时对于被告超出原告销售能力的部分是否应予以补偿也难以判断。本单元与谈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肖志远副院长和刘杨博士。



会议闭幕式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肖志远副院长主持。《现代法学》副主编、西南政法大学黄汇教授对大会作总结。黄汇教授表示,本次会议是新时代一次知识产权学者与真理的对话,也是法理学与知识产权思维火花的碰撞。本次会议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更离不开法理学的支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肖崇明在闭幕式致辞中对与会学者致以诚挚谢意,指出本次会议是对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进一步推动,在各界学者交叉研究、共同努力下,我国法学会抓住机遇、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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