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粒律师主讲“裁判官眼中律师‘糊涂’与‘固执’的观察与思考——兼谈律师执业基本素养”

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518

通讯员(学生记者:杨蕾 姜雪莹 摄影:席冰蕊 刘心怡)531日上午,由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办的题为裁判官眼中律师糊涂固执的观察与思考——兼谈律师执业基本素养的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张粒律师受邀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法学院的蔡虹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江河副院长,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简基松副主任,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秘书长邓晓静老师、LETS总课题组执行负责人疏义红老师等作为嘉宾出席现场并全程旁听。这次讲座吸引了众多来自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到场学习聆听。

 


讲座开始前,江河副院长进行简短发言。他鼓励同学们培养辩护的基本素养,肩负起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使命。

 



张粒律师从四个方面展开讲座,在第一部分她交代了话题的由来。她从自己和8090后年轻律师交流中的体会出发,通过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列车与轨道关系等角度的分析指出,新一代年轻人具有更多不稳定因素,需要通过明确任务、分层目标、及时反馈、不断鼓励的手段和思想文化上的引领来帮助他们养成习惯、形成观念乃至确立信念,在这当中她突出了教化、传承的意义以及平台的价值。

接着,张粒律师结合真实案例还原庭审经过,并以实体分析为主,程序分析为次对案件中两位律师的表现进行解读。她认为法律适用模糊、思维不严谨、不熟悉国际贸易和不理解诉讼与仲裁理念上的差异是双方律师或糊涂固执背后的根本原因,具体体现在申请人方律师在前期介入时未评估多种处置方案,仲裁请求设置不合理,证据筛选失误;被申请人方律师没有锁定与上游厂家的责任,不懂得利用用对方与其下游客户的纠纷信息,对关键事实未予以核实等。其中,围绕案例中证据规则的运用,张粒律师以自己代理某次案件时的取证经历举例详细阐述。

在第四部分中,张粒律师谈了律师执业基本素养的养成。她指出律师工作的意义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统一。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了解法律的价值,包括对客户遇到的问题准确找出相关法律规定、了解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情况和案例、了解法学理论和专家观点、了解立法趋势和未来走向;二是运用法律的价值,包括利用法律知识分析事实、预判行为的法律后果、帮助客户建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和解决纠纷;三是律师具有的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的价值,指律师应有专业的沟通能力、说服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利用人脉资源、社会公共资源的能力,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生活常识。在此基础上,张粒律师针对在场同学就如何看待律师在与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接触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以及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如何从外部和内部提高自己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简基松教授对讲座内容作了总结,并再次感谢张粒律师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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