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细则》等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终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卓法1601 胡巧莉 法学1608 周子琳
民商1601 潘黎明 卓法1601 向文浩
外法1601 林锦辉
以上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为6月6日—6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便于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7-88386016。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评选细则》等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终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卓法1601 胡巧莉 法学1608 周子琳
民商1601 潘黎明 卓法1601 向文浩
外法1601 林锦辉
以上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为6月6日—6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便于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7-88386016。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