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讲坛暨洪范学术论坛系列讲座之黄源盛教授主讲民初的裁判史料与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349

通讯员(梁芷涵 杨庆玲 韦嘉 李佳祺 杨钰贤 张添)62日上午,以“民初的裁判史料与研究方法”为主题的讲座在我校法律文化研究院沈家本堂成功举办。著名法制史学家、我校文澜学者讲座教授黄源盛教授为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我院陈景良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师生到场聆听。



黄源盛教授以宋朝无门慧开禅师所作的“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一诗为引,提倡学者应幸福快乐地做学问,“少闲事”。随后,黄源盛教授以法律史的三度想象为切入点,强调了历史想象的重要性,并归纳了一些触发历史想象的条件,如勤奋专注的求学态度、物证的刺激、学术的基础、同理心等。

在谈及裁判史料的历史价值时,黄源盛教授首先按照时间顺序将法制史分为传统法、近代法、现代法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各有特点。但同时他也指出对法史的研究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均由史料的利用、史实的建构、史论的诠释这三个基础部分组成。在具体解释建构史实这一部分时,黄源盛教授将历史分为本来面目的历史与构建出来的历史,并进一步指明,历史的构建不能凭借漫无边际的想象,要依附于佐证和史料的刺激。史论的诠释方面,需阐明各个时代的差异并具备对于过去与未来的相应了解。

关于裁判文书的保存、整编与史料运用问题,黄源盛教授指出由于传统中国的案例不构成先例、判决理由过于简练、时局动荡、法学专业不受重视等原因,近代中国裁判文书保管不周,导致当代学者史料查阅不便,值得吸取教训。他建议成立司法公文书档案馆,以尽可能保留法制文书。

紧接着,黄源盛教授以《龙泉司法档案选编》为例,从研究资料、研究方法、研究范围三方面出发,为在座学子研究问题、撰写论文提供了一些思路与方向。此外,他还介绍了自己整理与纂辑《大理院司法档案》的具体过程,并以此为基础剖析了在史料浩瀚的客观情况下,如何做到从无序到整序,如何相互印证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如何筛选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回顾所讲内容,黄源盛教授以苏东坡的一首《观潮》作结。陈景良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针对如何选择普通史料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他认为,在收集、甄别、筛选史料时,要注意去伪存真,提炼出有意义的法学命题。




在提问环节,在座的各位学者根据自己目前的研究内容与方向,提出了一些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黄源盛教授一一进行解答。最后,陈景良教授总结本次讲座。至此,讲座在热烈的掌声和浓厚的学术氛围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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