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运龙主讲“法律人的职业伦理”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501

通讯员(王钰昕 周志康 汪利)610日下午,以“法律人的职业伦理”为主题的讲座于我校文治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北京大学满运龙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担任与谈人,我院巢容华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湖南师范大学余三定、肖华锋教授莅临我院,我院多名老师和学生到场聆听。



满教授首先谈到自己以曾经的律师实务经验来认知“法律人的职业伦理” ,他提到跨境法律实务方面非常灵活,具有新的挑战,希望中国法学院加强对职业伦理的研究,开设新的课程以培养学生新的技能。

他首先对美国的律师及法律职业进行简要介绍律师这一行业,随后谈及法律人的身份时,他提到人皆具有个人身份和专业身份,我们需注意两种身份之下不同的的人生价值,其中个人价值包括诚实、财物安全等,职业价值包括能力、忠于客户、忠于法律和司法制度、社会服务和接触正义、诚信和秉正、不断学习,接触新知等,在此他特别强调应甄别如何在价值冲突之时的排序。

谈到职业伦理时,他指出应在学校中培养职业感觉,在行为、举止、思维诸多方面朝着职业化的角度迈进,即“向律师一样思考,向职业人一样作为”。



谈及法律教育如何培养学生,他分别从行为举止、职业文明、职业风度这几方面对此进行讨论。在阐述交流能力时,提到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发送邮件、短信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在此他对比了英文邮件中职业化正式的语言以及随意的语言,以形象地说明此点。他也提到,行为方面要做到准时、秉正以及诚实。他通过Global  Crossing的案例介绍了保密义务,随后将之与律师-客户特免权对比,指出保密义务来自于法律的要求,而特免权则是客户得到根据客户代理而得来的权利,他在此介绍了详细介绍了美国针对此权利的法律条文。

最终,他借用电影《费城故事》中的台词“为何热爱律师职业?因为偶尔你能够在正义被伸张之间起到作用”勉励在场学生坚持法律职业伦理。

在随后的讨论环节,与会老师们均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进行深刻探讨。其中李栋教授指出法律人应有准入条件,法律人职业伦理不同于与普通人的伦理,它应理解为法治的精神。



杨玉圣教授在最后作总结,他跳出法律人的职业范围,根据自己的历史学的背景和科研经历,基于本次讲座的内容,从伦理不同于道德、知识不同于智慧、职业不同于智业这三个层面进行阐释,告诫同学们要具有作为法律人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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