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开班仪式正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9-08-06浏览次数:2776

通讯员(张星汉 陈光 朱博文 夏至幸)81日晚,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开班,来自五湖四海的学员们齐聚文泰楼411教室,一场梦幻般的知识盛宴也就此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家勇、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昊、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王丽美、助理教授高丰美,本次暑期班教学团队的夏昊晗老师、季红明老师、查云飞老师,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数十所高校的同学参加了本次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老师和同学们都表达了极高的期望和忠心的祝愿。夏昊晗老师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欢迎远道而来的各位老师和同学,感谢大家共襄盛举,同时期盼各位同学有所收获,通过鉴定式案例研习,跳好法律思维的体操。李昊老师回顾了鉴定式案例研习在中国发展的历程,对中南大法学院始终不懈的坚持开办“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他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学习建议。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王丽美老师一开始表达了对中南大法学学科的敬意。她指出,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中南大法学学科实力之雄厚无需多言,此外,中南大法学院“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面向全国招生,惠泽广大学子的举措,更是让她夸赞不已。她希望通过在本次暑期班上的学习和交流,获取案例教学的宝贵经验。



与此同时,往届学员和新生代表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悟和期待,作为往届暑期班优秀的学员,刘凝同学首先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及学习体验。此外,刘凝同学认为,中南大刚开始举办“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时,“鉴定式案例分析”只是星星之火,现在已有燎原之势。在暑期班并非是对重点难点的学习,而是结合具体的方法论来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方法来思考。证明观点一定要进行论证,列举法学名家的观点只能作为佐证,需要辩证看待名家观点,在接触多种资料时要保持论辩思维。苏诺同学作为往届学员带来了许多干货,同时也给新学员提出了自己的学习建议和心得。不仅要注重对学习方法本身的练习,更要重视对法律思维的训练。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可以和具体法律结合起来,甚至在新的法律领域中探寻适用的可能。

作为新生学员代表,李佳临同学既表达了对鉴定式案例分析班精英团队老师的感谢,也表达了对接下来13天的课程的期待。中南大暑期班早已成为法学江湖上的一个神秘传说,从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如今的如雷贯耳,老师们的力量汇聚成一片星海,终将焕发出无限光芒,他们传递的,不仅有知识有方法,还有情怀有理想。新学员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回馈这一批值得尊重和钦佩的老师,面对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的13天,李佳临同学希望大家保持初心,坚持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给自己和老师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借此机会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最优秀的一批同龄人相聚一堂,共同研习这套案例分析方法,相信大家都会结下深厚的友谊,在学习的道路上相互扶持。



在开班仪式的最后环节,此次“鉴定式案例”暑期班的总负责人张家勇教授以“法律教育改革视角下的案例教学”为题开展了一场讲座。



讲座伊始,张老师便提出了两个问题:什么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有没有独特性?张老师提出法律思维具有独断性的特点,即由有效的规范推导出妥当的法律结论。法律思维需要和法律的特性相结合,其必须具有规范性、概念性与逻辑性。在法律中三段论的推导是最重要的,要得出一个结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底色是逻辑性。而法律思维就是运用有效的法律规范得出妥当的结论。法律思维既有逻辑性又有决断性、妥当性。以法律规则形成结论,法学教育就是要教给学生这种思维,需要达成这个教育共识,从而反思我们法学教育的问题。

讲座的第二部分,张家勇老师引用民国时期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所提出法律人才所应当具备的三个要素,即法律知识、社会常识、法律道德,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其内涵。法律知识即要求法律人应当把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社会常识即要求大学生不应该像高中生一样被动接受知识,需要像成年人一样去思考,对社会有认识,对社会的认识具有多种途径,坐公交、看电视等等,保持开放性思维。法律道德即要有职业能力操守,人是有弱点的,会对别人产生不好影响的行为不能为。一个合格法律人需要具备更多方面的素质。

讲座的第三部分,他提到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不足:培养模式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但这不是学校的错;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等等。为了解决现行法学教育模式的担忧,张老师分享了DRC学习方法:即DoctrinesRulesCases。理论基础好更能适应新的学习方法。不要过度强调某种学习方式,是多角度、综合的学习方法。运用有效的规范,解决一个法律争议,结论必须妥当。

张老师认为,案例教学的体系分为两个阶段:初阶与高阶。初阶案例研习重在规范的适用技能训练,包括法律解释技能与事实涵摄技能,核心特点是单科性与基础性。高阶案例演练(未来的推进思路)侧重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如模拟法庭、案例沙龙,不论何种形式都是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总的来讲,核心特点在于:综合性与仿真性。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学习必须亲身练习,不能光听不练。张老师还以具体案例引导同学们进行“鉴定式案例分析”,案例研习只是养成法律思维的路径之一,并不能替代提升法律人综合素质的有效路径。



至此,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开班仪式圆满结束。也预祝本届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并祝愿参加此次培训班的学子在学术与实务深度融合的法律教学中学有收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来自五湖四海的老师、同学共享一段精彩而充实的求学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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