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导师培养、课题研究式实习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实习模式经验分享

发布时间:2019-08-19浏览次数:578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理论和实践并行是法科学子能力培养的重要关注点,为提升我院学子理论联系实践、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我院在暑期安排学生前往各个实习点进行实习。其中,作为实习点之一的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更好提升实习生理论实践水平,创造性地探索出多元化导师培养课题研究式实习模式并加以落实。

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实践为例,多元化导师培养即法科学子在校期间老师作为导师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而在实习期间由各实务部门具体检察官担任导师提升实习生的实践能力;课题研究即在实习开始时以多个与检察实务相关的问题为课题对实习生进行分组,让实习生带着问题进行实习,在实习中对课题进行研究,并安排专门检察官进行课题指导,实习生小组最后针对课题联系自身实习体会完成集体论文。

该模式提出于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生接待会上,会上钦州市市委常委我校副校长刘仁山教授表达了对我院实习工作的高度重视,提出实习生要在实习中严于律己,提高自身实践水平;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林俊检察长随后针对实习生实践能力提升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多元化导师培养、课题研究式实习模式并要求加以落实。

以认罪认罚课题研究小组为例,小组四人分属于三个不同部门,在实习过程中发现钦州市在认罪认罚中存在量刑建议采纳率不高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小组四人通过查阅数据、请教所在部门检察官、联系自身实习实践等方式,从控辩角度入手对该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途径提出了几点建议。小组四人在与专门的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后,发现该问题的产生不仅局限于控辩双方,应当扩展至控辩审三方。小组四人结合指导老师意见对集体论文进行修改,从控辩审三方剖析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不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途径。纵观集体论文完成的过程,一方面要求实习生积极投身司法实务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另一方面要求实习生联系在校理论学习,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层次研究,结合实务实践,针对性提出解决途径。该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有利于实习生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的有机统一。

812日的实习座谈会上,林俊检察长提出多元化导师培养、课题研究式实习模式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思政课建设“八个相统一”的积极响应,林俊检察长对其中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作重点解释,即“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呼吁实习生们不仅要立足学校所学理论,也要投身社会实践;该模式同时也受到徐涤宇院长的高度认可,认为这种创新型实习模式不仅使实习成果落于实处,而且能够将实践反馈于理论,并提出将该创新实习模式推广到各个实习点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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