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跨学科视野下的生态法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993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2019713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承办的第二届“跨学科视野下的生态法青年学者学术论坛在武汉金谷酒店隆重召开。论坛主题为“固本与开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法理与实践”,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湘潭大学华侨大学河海大学海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25家科研院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6家实务部门以及《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学论坛》《行政法学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社会科学报》等9家期刊出版界的专家学者共90余人与会。



论坛开幕式环节由《法商研究》编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余耀军副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研究员先后致辞。邹进文副校长指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着丰富的革命历史根源和深厚的西学底蕴,法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各个学科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科向纵深发展。刘洪岩主任指出,本次论坛是为青年法学者打造一个跨学科交流的平台,打破学科壁垒,鼓励学术争鸣和批判,希望更好地拓展中青年学者的学术视野,提升认识问题的广度高度和深度。

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各阶段主题分别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中的实务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法理探究“行政法视野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民法视野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共有五十余位代表进行了发言。



第一单元由《法学评论》编辑、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教授和《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审于杰教授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陈迎副庭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劳娃主任检察官、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法律顾问葛枫分别以《机遇与挑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实证分析》《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路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源、范围及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进行主题发言,海南大学法学院汪再祥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侯佳儒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忠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岳小花助理研究员分别进行与谈。

第二单元由《法学论坛》主编吴岩教授和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主持。《行政法学研究》编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鸿潮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小钢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晋海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讲师吴宇博士分别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辨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公共信托理论阐释》《资源国有“公权说”视野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法律救济制度体系化构想》进行主题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郭红欣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张忠利助理研究员作为与谈人进行发言

第三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尤明青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刘艺教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金自宁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福建省社会科学院陈思宇助理研究员分别进行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磋商程序的性质探讨》《作为证据的环境损害鉴定:在科技与法律之间》《论生态环境损害的行政命令救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危险预防责任》进行了主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林潇潇助理研究员、《法商研究》谭冰霖副编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虹副教授、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廖华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苏芸芳博士先后与谈。

第四单元由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梁剑琴副编审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榅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窦海阳副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长兴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超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田时雨博士生先后就《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的请求权基础》《民法损害论在应对环境事件的局限和修正》《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空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形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证成、解构与自洽》进行主题发言,武汉工程大学文法学院王国飞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凯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讲师张红梅博士进行了与谈。

论坛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主任张宝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学科办主任高利红教授先后进行总结发言。两位教授高度肯定了本次论坛的议题设计和议程编排,认为本次论坛内容涵盖量极度丰富,既从法律实务又从多元化的分析视角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务做出了解读与会代表的专业领域涵盖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环境法等多个学科,对于增进不同学科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至此,本次论坛胜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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