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1874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19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法学院2018年、2019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项目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官方证明文件信息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在读证明和学生卡复印件3份。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可联系本人的电话号码。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电子文件打印。 

5、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表》 ,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2430928779@qq.com

三、时间安排

11111日——1114日,个人提交证明材料至文治楼301办公室。

21118日——1121日,学院(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1122日,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资助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文治楼301,徐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910

中南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基金会                                                                                                    2019927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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