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146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结合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学院拟定于2019年11月20日前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结项范围:2018年未结项目和2019年上半年立项项目。

结项条件: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的项目建设产生的调研报告、实践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建设成果的社会评价意见表三份(由第三方社会人士填写);至少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标注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号)”资助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一篇。

结项材料提交:以专业为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在11月15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结项报告书三份(必须含有社会评价意见表)(附件2)、报告书电子版、本专业研创项目结项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

延期情况的处理:研究生创新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为3个月,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班级与结项材料一起上交。延期的项目下一年度另行组织评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

逾期未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主持的研创项目。

二、博士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结项范围:2018年未结项目和2019年上半年立项项目。

结项条件: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的项目建设产生的调研报告、实践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建设成果的社会评价意见表三份(由第三方社会人士填写);至少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标注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号)”资助公开发表一篇CSSCI期刊论文一篇。

结项材料提交:各项目的负责人在11月15日前将本专业申请者的结项报告书三份(必须含有社会评价意见表)(附件2)、报告书电子版、本人负责的研创项目结项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

延期情况的处理:研究生创新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为3个月,延期的项目本下一年度另行组织评审。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文治楼507办公室。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作出撤销项目的处理。

逾期未交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主持的研创项目。

 

三、注意事项

1.请项目填写人员认真阅读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申报材料前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11月15日前按时报送材料。

2、所有结项材料务必提交纸质版三份和对应电子文档(以“学院-项目编号-姓名”命名),电子版应保证与其纸质材料一致。

3、学院将根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评审后,将拟结项项目在网站公示。如有疑问联系:027-88384327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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