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依据综合能力评价、个人志愿申报,经过系统测算、辅导员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赵光正等30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张宜飞等94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潘黎明等125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王栋杰等251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武恒宇等374名同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刘康等23名同学获科研创新奖学金,邹珺等70名同学获社会工作奖学金,王祎淳等36名同学获社会实践奖学金,汪波等71名同学获文体佳绩奖学金,吴晴晴等8名同学获紫光励志奖学金。现将其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3日—10月2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