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法治新闻人才试验班第四讲:法治新闻的理性表达

发布者:司志莲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703

通讯员(王钰昕 王雪如 韦嘉)1017日晚,由我校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夏雨副教授主讲,以“法治新闻的理性表达”为主题的讲座在我校文治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新闻中心指导老师司志莲担任主持人,法新班全体成员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司志莲老师对夏雨副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其做了简要介绍。夏雨副教授的研究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曾先后获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承担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商务谈判》、《法理学》、《法治新闻报道》、《新闻传播学》等本硕课程,主持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学术实力强劲,交叉学科优势突出。

“法治新闻就是以法治为诉求的新闻。”夏雨副教授首先对法治新闻进行了概念界定,“其必定以法律作为原理制成而存在。”并通过案例讲解,从正反两方面剖析了“法治新闻”的特征,加深了同学们对“法治新闻”概念的把握。接下来,其介绍了中西法治的理论差异以及中国特色法治模式的特点,并重点阐释了我国法理学界在长期教学和研究探索中提出的“和谐法治”这一理论。综上,他总结得出在中国语境下“法治新闻”应界定为“和谐法治新闻”的结论。

夏雨副教授认为一篇好的“法治新闻”应当立足于对“法理品格”、“事实探究”、“社会效果”以及“语言表现力”的挖掘,注重对“政治高度”、“法律素养”、“人文关怀”、“社会效果”的把握。随后,夏雨副教授着重评析了当下电视法制栏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勉励同学们要抱着研究社会的心态学习新闻。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结合自身新闻工作实际及讲座内容提出问题。对此,夏雨副教授耐心一一解答。



至此,本次讲座在融洽的交流氛围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