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学生:
法学院2019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一览表、汇总表(参见附件1-附件7)。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9年11月15日(周五)14:30前提交相关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电子材料压缩包)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序号 | 奖项 | 纸质材料 | 电子材料 |
1 | 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 | l 申报表 l 加权成绩排名 l 评选细则要求的材料 l 其他证明材料 | 汇总表 |
2 | 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 | 同上 | 汇总表 |
3 | 京昆科研学术奖学金 | 同上 | l 汇总表 l 纸质材料扫描版 |
4 | 忠三励志奖学金 | 同上 | l 汇总表 l 纸质材料扫描版 |
5 | 中伦助学金 | 同上 | l 汇总表 l 纸质材料扫描版 |
2.由学院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或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填报说明
2018级本科生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每人只得申报不多于两项奖、助学金(在汇总表中注明志愿一、志愿二),且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一:法学院2019年11月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一览表.xlsx附件二:京昆科研学术奖学金相关.rar附件三:忠三励志奖学金相关.rar附件四:中伦助学金.rar附件五:吴汉东法学教育学生励志基金相关.rar附件六: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相关.rar附件七: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