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系列讲座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495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2019年11月20日-11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力老师担任我校研究生创新课程“法律与社会”的主讲人,围绕着“法律与人性”、“法律与复仇”、“国家发生的地缘因素”等主题连续举行了六场精彩的授课讲座。



第一讲主题是法律与人性。苏力老师首先指出:法律不能进行强迫人性的规定、法治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其次,法学理论、政治学理论都会隐含人性的问题对人性的假定:(1)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假定;(2)有限认知能力假定。最后老师强调,①人不是自私的,都会关注起码存活下来的人 不存在最自私的人,这是一种利他基因的传播(基因操纵),从而上升为民族的情感;②社会应当应对不同的人性的问题,因为社会稳定与人性稳定密不可分。

第二讲所讲的是法律与复仇。苏力老师在讲座开始就直接指出:所有的生物都有复仇的心理,没有就没办法生活。同时,报复的存在会带来很多其他收益;当然有利就有弊,复仇也不例外。苏力老师同时指出复仇的局限。

第三讲是国家发生的地缘因素。苏力老师首先所讲的是历史中国的特点。其次,在中国,小农经济的背景下,不太可能形成村庄,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式社会。最后,老师讲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独有的中国问题:齐家指的是村里的治理问题,治国指的是以治理农耕为文明的地区(不可能出现民主,因为实行民主的结果只能局限于一地区内的人民,即民主的限制于狭小范围),平天下是指与周边的非农耕地区的关系。



第四讲是经济生产方式与法律。苏力老师先指出小农经济的形成原因。接着依次讲解了传统婚姻制度;古代社会规则:父子关系、兄弟关系、男女关系;自然经济下的发展的社会自然处理方式。

第五讲是法律与社会变迁。苏力老师指出:大量人口涌入城市,法律需要发生变化。革命后形成新的社会制度。经济基础变化不代表制度会变得更好。社会流动性强,人做坏事的可能性大。中国70%的刑事案件都是流动人口做的。熟人社会需要脸面,这也就是为何色情场所的人被抓是捂脸而不是捂身子。其次,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司法。外地资本来兼并。作为市长,市政府真的不应当关心老百姓的裁员问题,而提前跟司法部门打招呼吗?苏立老师认为这样是正常的,但是不要过分干预,以权谋私。

第六讲是法治与治理。讲座伊始,苏力教授谈的是法治主题,提出在现代社会规则是有限度的深沉思考,他指出有些社会治理问题是规则所无法解决的,在此情形下现代科技孵化出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接着苏力教授以神话故事摩西十戒为例,提出长治久安乃是童话中的故事。然后他进一步指出为何需要规则?法律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他给出的答案是: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且没有偏私、舞弊的空间大大减小。在第二部分谈到治理这一主题时,他指出规则比较简单,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用规则管的,所以需要治理。




经过6场讲座,苏力老师从不同的主题分别对法律与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讲述,对同学们提出启迪性问题,引人深思。同时,他在每一场讲座最后解答同学学习中疑惑,加深同学们对讲座内容的理解。苏力老师一系列讲座的内容丰富精彩且通俗易懂,一系列讲座内容与当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一些互通之处,也对中国法律与社会的现实思考提供理论借鉴。从苏力老师的讲座中,一方面,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非法治能力现代化的原因,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也应该更加清楚“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另一方面,通过这次讲座有利于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贯彻党的精神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前提,以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研究生、导师和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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