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科技”系列讲座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462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1126日至124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先生主讲的研究生系列创新课程之“法律与科技”六讲在我校南湖校区模拟法庭三举行。六讲课程的主题分别为:“自然与人工:现代法律体系的政治哲学基础”、“社会物理学的世界:法律有什么用?”、“算法的法律与法律的算法”、“稳定币与货币主权:密码朋克的乌托邦梦想有机会实现吗?”、“生命可否以及应否被编辑:基因编辑所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法律与科技视野下的自由贸易”。结合时事热点问题,郑戈教授还进行了题为“一国两制与国家整合——中国宪法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讲座。我院刘杨老师、刘磊老师、于龙刚老师担任了系列讲座的主持人。众多师生到场聆听,讲座现场气氛热烈。



在第一讲中,郑戈教授回顾了自然法的脉络以及自然与人工关系讨论的政治哲学基础,提出技术背后的政治基础不是中立的,而是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或者个体追求倾向。因此,技术能起到什么作用,在于技术背后的倾向怎么引导它。

在第二讲中,郑戈教授从社会物理学的角度切入,讨论了大数据对国家治理与法治起到的作用,以及其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提出可以通过大数据观察、统计和分析来发现社会规律,并通过物理性的微观影响的投放,影响和改变人们想法的流动,最终在事前在人的观念当中形成类似“法”的社会规范。

在第三讲中,郑戈教授从“算法的法律”与“法律的算法”两个角度展开:一方面,由于算法的重要性及其涉及的国家主权与安全问题,理想的算法应当是负责任的、理性的、公正的算法,需要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另一方面,法律人的推理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被算法模拟并且取代,因此研究法律的算法很有必要,但需要注意的是,算法能为法律做什么,取决于我们对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理解,也取决于算法本身的发展状态。

在第四讲中,郑戈教授首先介绍了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账本的作用及其在技术应用方面的重要性;其次,他阐明了区块链技术如何通过去中心化瓦解了社会的熟人或陌生人的信任机制,导致信任的重构;最后他提出,区块链技术现在仍是具有风险的技术,其不经过任何中心的特征给监管带来了许多问题。



在第五讲中,郑戈教授提出,随着“伦理审查”、“伦理委员会”等制度性安排不断进入实定法,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法理学问题,而是宪法、行政法、侵权法等法律领域都不得不处理的问题,需要得到学界的重点关注。此外,在研究该问题时,要着重区分技术风险与伦理争议。

在第六讲中,郑戈教授认为,看待自由贸易问题不能仅仅秉持一种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视角,而是应当将国家独立自主发展纳入世界贸易体系与国际关系的范畴。一个国家把握了自己的发展节奏,摆脱了被世界贸易体系等外部机制带节奏的命运,才真正实现发展。

系列课程中,郑戈教授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几种重要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并深入分析了这一趋势对法律制度和实践的影响,他的论述为在场师生展现了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角。讲座期间,到场聆听的师生都积极踊跃地参与提问和互动。最终,“法律与科技”六讲系列课程在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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