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20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法学院2018年、2019年“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项目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官方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官方证明文件信息中标记出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官方在读证明和学生卡/证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面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5、填写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学生)》。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下载的电子文件,但须备注官网网址备查。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若发现续假信息,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1、6月2日——6月4日,学生将所需材料整理至一个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姓名+学院+获助年份(2018/2019),发送至邮箱2430928779@qq.com。为方便工作,请加入雏鹰扶持计划采访群,群号860843562.进群后备注学院+姓名。
2、6月5日——6月11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6月12日,学院提交材料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复核资助名单,按《细则》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人
徐老师,文治楼301,联系电话027-88386910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雏鹰扶持计划奖学金”获奖个人信息表(本科生).xlsx
《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