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浏览次数:617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4),学院将于近日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以及学术关系保留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无需参加本次硕导考核。年满60周岁以上的导师参加考核时,可不执行第七条第(三)款的科研规定。考核期内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履职达一年以上的导师可以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所载科研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考核表》,于10月30日前,通过OA邮件发送给石星儿,或者提交纸质版到文治楼507。

    (二)11月10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对导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科研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11月15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向各专业硕导组组长报送考核结果,同时受理个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者须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

    (四)11月23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将终审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导师办。终审考核结果仍不合格的导师,将暂停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

三、考核标准

    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已高亮标注)。《考核办法》中规定的“三年周期”、“五年内”均从2020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四、其他事由

    受疫情及学院装修影响,各位硕导老师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考核表:OA邮件、微信、邮箱375600573@qq.com、直接交到文治楼507。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027-88384327石星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考核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pdf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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